两市镇理事会起诉开庭审 3重量级人物8大指控
(新加坡6日讯)两市镇理事会起诉工人党重量级人物刘程强、林瑞莲和毕丹星等人,昨早开庭揭8大指控,斥市镇会机制充满利益冲突,任何理智的市镇会理事都不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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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裕尼—后港市镇会(AHTC)和白沙—榜鹅市镇会(PRPTC)展开的诉讼昨早在高庭开审,被起诉的包括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主席林瑞莲、前党魁刘程强和市镇会理事蔡志泓及符策涫。市镇会前管理代理公司FM Solutions and Services(FMSS),公司负责人侯文芳也以个人身份以及她已故丈夫卢仲明遗产代理人的身份面对诉讼。
两市镇会指刘程强等人违反受托和应尽的责任,要求他们为市镇会于2011年至2015年间损失的超过3370万元款项作出交代。
由于性质相同,高庭联合审理两市镇会提出的诉讼,审讯预计持续23天,昨早由诉方两造打头阵进行开庭陈词,对刘程强等人提出了8大指控。
指控1:夫妻档的多重身份存在利益冲突
AHTC提到,是刘程强叫侯文芳和卢仲明在2011年大选几天后成立FMSS,并和林瑞莲代表市镇会决定,由FMSS取代原本的管理代理公司CPG。
同时,他们也决定委任侯文芳和卢仲明在市镇会管理层担任秘书以及副秘书兼总经理的要职,刘程强和林瑞莲知道其中存在利益冲突却没有处理。
指控2:未招标就委任
AHTC指,市镇会财务条例(TCFR)规定所有市镇会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来委任管理代理,刘程强和林瑞莲却为了委任FMSS而免除招标过程,根据当时的记录,这么做并不合理。
KPMG会计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后就指,市镇会当时没有义务让CPG解约,暂时留住CPG并公开招标会比较审慎,但市镇会却没这么做。
指控3:没申报FMSS是夫妻档设立
AHTC指,FMSS早在2011年6月1日就开始为市镇会提供管理代理服务,直到8月4日才正式在市镇会会议上提出决议,正式委任。
侯文芳和卢仲明在市镇会担任要职,被指有责任呈报任何利益冲突,但会议记录显示,当时并未提及FMSS属于他们,市镇会理事之间也没有针对这严重的利益冲突或所需的防范进行讨论。
指控4:聘FMSS多花51万元“冤枉钱”
根据KPMG估算,AHTC首次委任FMSS提供2011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14日的管理代理服务,比CPG原先的合约贵了51万元(153万令吉)。
PRPTC也列举,工人党赢得榜鹅东补选后接管选区时所颁发的多项合约,也让市镇会多花了不少“冤枉钱”。
指控5:治理疏漏导致夫妻档“自己管自己”
AHTC指,FMSS管理市镇会的方式很多漏洞,一方面由FMSS和卢仲明独资经营的FMSI开出发票,另一方面又由侯文芳和卢仲明证实发票显示的工作已经完成。换言之,这等同于让他们从左口袋拿出市镇会的钱,付给FMSS放进自己的右口袋。
KPMG指市镇会理事将超出接受范围的极高财务责任交托给两人,AHTC认为,这样的制度让独立的第三方也难以评估市镇会实际上蒙受多少损失。
指控6:给予第三方不当付款
AHTC引述KPMG当初的总结,指3371万元(1亿令吉)付款当中有至少151万元并不恰当,必须为市镇会索回至少62万元。
PRPTC也指阿裕尼—后港—榜鹅市镇会(AHPETC)在2015年11月针对22张缺乏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完整的发票,付款53万6059元(161万令吉),总付款额达67万4388元(202万令吉)的56张发票则没有按照市镇会财务条例下,获得产业经理授权或证明。
指控7:没有独立监管机制
AHTC指,市镇会系统缺乏透明度,市镇会理事们也没有实施任何机制、原则或程序,来独立且客观地评估FMSS与FMSI所提供的服务。
KPMG进行独立审计时就对市镇会授予FMSS绝大部分的日常管理及运作责任,包括财务责任,表示显著关切。
指控8:发票有误照付款
PRPTC就提到,根据林瑞莲与饶欣龙分别在2011年7月8日和18日签署的项目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FMSS应该是从2011年7月15日正式受委为市镇会的管理代理,并在6月15日接管前后港市镇会的员工,为接管工作做准备。
但FMSS在两人签字之前就在6月30日开出发票,向市镇会报销员工们6月1日至30日一整个月的薪资,总额达9万2000元(27万6000令吉),市镇会未多加询问,林瑞莲和侯文芳就批准了付款。
揭186项管理监管疏失
管理上被揭露186项监管疏失,工人党等人被指罔顾付出血汗钱的居民之利益,让忠实支持者获利,放任FMSS夫妻档任意自肥。
AHTC指,KPMG在总审计署揭露市镇会的115项监管疏失后又发现另71项跨越财务控管、财务汇报、采购和记录管理的问题。
PRPTC则指,居民们把血汗钱交给市镇会,相信市镇会会尽所能确保这些钱花得妥当且诚实。
但是,之后出现的交易却不是为了居民的利益而为,反而是让当选成员的忠实支持者从中获利。
市镇会被指极缺监管与制衡机制,以致面对利益冲突的侯文芳和卢仲明几乎任意自肥。
辩方被指面对KPMG和PwC两份审计报告的独立调查结果,仍然做出不诚实的辩词,说辞与客观事实及文件不符,他们却仍不认错。
但刘程强和林瑞莲辩称,已针对FMSS进行足够监管和审视,侯文芳和卢仲明也称,刘程强和林瑞莲已经考虑过冲突的问题,因此在2011年9月8日通过决议,设置保障。
协议规定,所有付给FMSS的支票都须由市镇会主席或副主席共同签名,夫妻俩只能“检查”付款,不能“批准”,只有林瑞莲能够这么做,而她不会盲目这么做。
刘程强林瑞莲被指“意图不当”
刘程强林瑞莲被指“意图不当”,逃避现实。
针对辩方说辞,AHTC反斥,他们在总审计署和KPMG发觉多达186项疏失,以致面临长达5年的审计问题后,仍能做出如此正面的说辞,更显现市镇会理事们有多逃避现实。
AHTC指,刘程强和林瑞莲在首次颁发管理代理合约给FMSS时免除招标,是因为他们先入为主担忧被“陷害”,纯粹想要委任自己忠实支持者侯文芳和卢仲明,意图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