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上扮超人飙摩哆 7男子被控上庭
(新山24日讯)7名“超人”被控!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7名飙摩哆男子日前在新山丽都海边一带,因涉及危险驾驶而被捕,他们今日被控上新山推事庭,其中3人未成年。
被控的7人,分别是4名巫裔和3名印裔男子,其中4名巫裔男子,包括3名未成年者认罪。
认罪的21岁被告沙瓦鲁丁(技术人员)被判罚款5000令吉,监禁5天及吊销执照两年,若无法缴还罚款则被判监禁1个月取代。
3名未成年的飙摩哆成员,年龄介于15岁至17岁,由于须等福利局对他们进行的品行报告,推事诺苏里翰展延至10月8日才下判。
15岁的未成年被告需付1000令吉保释金及由1人担保,另2名被告则缴付3000令吉保释金及由1人担保。
根据控状,4名被告于本月8日至9日凌晨1时30分,在新山丽都海边骑摩哆时把前轮举起,表演“特技”,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驾驶),罪成者可被监禁最多5年及罚款,罚款5000令吉至1万5000令吉不等,以及被吊销执照2年。
另3名无业的印裔男子也在同样法令下被控,他们分别为S峇迪巴古马(19岁)、P迪加拉建(25岁)和杰克丹尼尔(21岁)。
3名印裔男子是于8月18日凌晨12时20分左右在新山丽都海边一带被捕,他们聆听控状后皆不认罪,推事诺苏里翰把案件展延至下月25日继审,并要求3人出示证据及聘请律师上庭。
3名印裔被告需付3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骑摩哆超速被控
男子不认罪
一名印裔男子在丽都海边一带骑摩哆时,因超速驾驶而被控上法庭,不过,他不认罪,要求审讯。
印裔男子L.迪巴那干(22岁,无业)被控于8月18日凌晨12时30分左右在新山丽都海边一带超速驾驶摩
哆,危害道路使用者安全,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81(1)条文,罪成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及监禁不超过6个月。
他聆听控状后不认罪,推事诺苏里翰把案件展延至下月25日继审,并要求被告出示证据及聘请律师上庭。
被告必须缴付1000令吉保释金及由1人担保保外候审。
此案主控官为祖基非里阿都拉。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