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违法小市民收贿金 2警控3罪
(新山18日讯)两名警员涉嫌向公众收取400令吉贿赂金,今早被控3项贪污罪,两人皆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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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警员分别为30岁的莫哈末阿斯罗和27岁的克尼利尔斯,分别在警队服务8年和7年,警阶为一巡伍长。他们今早在新山反贪污法庭面控,面对3项控状。
首控状指两人于去年6月16日下午5时20分,在新山裕华园2的社区警亭,向28岁违规的摩哆骑士莫哈末法克里,要求500令吉,作为不对对方进行验尿、没有摩哆驾驶执照、路税逾期等行为,采取行动。
次控状指两人于同日下午2时30分,在同个地点,同意及有意图向莫哈末法克里收取400令吉贿赂金。
第三项控状指两人于同日晚上8时10分,在同个地点,向莫哈末法克里收取400令吉贿赂金。
两人的行为牴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16(a)(A)条文,可在24(1)条文下被判刑,以及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与被定罪。
两名被告今早在代表律师莫哈末法鲁斯陪同下出庭,并在聆听控状内容后否认有罪。
反贪会主控官诺莎丽娜副检察司建议法官卡马鲁丁,允准两名被告各以1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惟莫哈末法鲁斯以其两名当事人在被捕后,一直配合反贪会调查未逃逸为由,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至1万令吉。
法官允准两名被告各以1万令吉保释,并订于10月18日过堂。
( 吳燕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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