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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麗敏:一失足成千古恨
新山辦事處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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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常為不同投訴者包括阿窿欠債者召開記者會伸冤的柔佛人民社警前主席葉一德,因涉及欺騙案,周三在新山法庭認罪,落得鋃鐺入獄的下場,成為實實在在的社會教材。
葉一德這幾年積極為人們服務與解決問題,若說他是“准人民代議士”,一點也不為過。
他更曾在第14屆全國大選,以獨立人士身分上陣埔萊國會議席,最終落敗。其伸張正義的形象已經深入民心,但如今知法犯法坐牢,沒人會為此感到惋惜。
欣慰的是,葉一德在法庭外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他為自己所做所為負責,並接受法律的制裁,淚灑法庭的他已經做好坐牢準備,其勇於承擔責任的態度,為他挽回幾分顏面。
葉一德向一名華裔女子聲稱可以2萬5000令吉取得一間可負擔房屋,但最後卻失信,因此被判入獄,他在被捕前更因面對債務問題,一度喝蚊油自殺但獲救。
他的下場,是社會的教材,即知法犯法者,必受嚴懲。
值得注意的是,葉一德向可負擔房屋申請者收“台底錢”後所扮演的中介角色,以及背後所涉及的官僚體系,警方與反貪委員會是否可以順藤摸瓜揪出背後的大魚,端看新政府的決心,到底有多大。
葉一德說了,他搞到今天這地步,關鍵之一,是換了政府後,遊戲規則已換了。不過,這種走後門的行為原本就不該發生,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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