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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護照年齡 報小歲數 女子被罰3000
(北干那那30日訊)為了能在外國工作,女子篡改護照上的年齡資料,報小歲數,被判罪成罰款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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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雅芝(譯音,36歲)昨日被控篡改國際護照的罪行。
據了解,被告因要符合到外國工作的年齡門檻,篡改護照上的出生日期和身分證號碼,報小年齡,牴觸1966年護照法令第12(1)(a)條文。
推事查希拉宣判被告罪名成立,被判罰款3000令吉。
此案主控官為移民局的副檢察司諾哈斯馬,被告沒有代表律師,被告最后繳付罰款。
另一方面,北干那那拘留所的特別法庭,也判處6名大馬籍雇主和中介,在麻坡、新山及峇株巴轄,非法僱用32名非法外勞,被判19萬9000令吉的罰款。
非法外勞在數家工廠和一家按摩院被逮捕。
6名被告年齡介于20至40歲,他們都繳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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