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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飛車撞弟燒侄案過堂 雙方親屬零交流
(昔加末28日訊)“兄飛車撞弟燒侄案”昨早過堂,推事莎麗娜擇定9月2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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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添德兒子與親屬,及被告的弟弟陳添文及親屬昨早也陸續現身昔加末推事庭,雙方零交流。
被告辯護律師維斯瓦納淡透露,由於燒侄案控狀已改為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提控,被告無法被保釋,繼而其家屬申請取消早前的保釋,以便取回保釋金。
被告陳添德被控於今年2月16日(年初一)凌晨12時30分,在昔加末武吉仕砵柏蘭嶺花園第二路,以燃油燒傷侄兒陳興旺,造成侄兒2個月後因傷不治。
警方早前是以刑事法典第308(企圖謀殺)條文調查2起案件,較後在副檢察司指示,改為刑事法典第326條文(持危險武器傷人)條文,當時被告皆得以獲保釋。
總檢察署之後以謀殺罪名提控被告,重新扣留被告,並不准保釋,而撞弟案繼續維持以刑事法典第326條文提控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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