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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家超額儲存被取締 起獲6100公斤石油氣桶
(古來16日訊)柔州貿消局執法組昨天在士姑來雅閣花園取締兩個液化石油氣批發商,起獲6100公斤超標液化石油氣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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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州貿消局主任凱魯安華指出,該局執法組于昨日中午12時15分展開取締行動時,發現有商家儲存超過執照規定的統制品數量。
“其中一個商家的超標液化石油氣達2100公斤;另一個商家超標高達4000公斤。兩個商家共6100公斤,價值5萬3590令吉。”
凱魯安華今早在士乃努沙依達曼工業區的貿消局倉庫召開記者會說,有關商家分別觸犯1974年液化石油氣發展法令第10(1)及第12A條文,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個人罰款100萬令吉、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罰款300萬令吉、監禁5年或兩者兼施;公司罰款200萬令吉,重犯500萬令吉。
他說,該局會嚴密檢查有關商家囤貨超過規定數量的事件,將持續在各地展開取締行動,確保商家遵守法令。
他促請售賣統制品的商家嚴格遵守法令,以免得不償失。
取締行動旨在確保市面上液化石油氣貨源充足,不讓一些商家有機會囤貨牟取暴利。
他說,這是該局本月內展開的第三次類似取締行動。
出席者包括柔州貿消局執法組主任阿里斯及副主任阿末法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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