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漢擅闖武吉士林王宮案 被告接受精神檢測
(新山14日訊)“失業漢擅闖武吉士林王宮”案;推事庭諭令將被告送往新山柏邁醫院,接受精神檢測,案件將于9月19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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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今早在新山第二推事庭首次過堂。
被告拉扎里達菲里(44歲),穿著一身白色服裝,在庭警押送下,與其他案件的被告現身法庭。
當時,坐在法庭觀眾席上,有十多名與被告認識者,當中不乏年邁長者,相信是被告親屬。
這批人士看到被告被帶上庭,頻頻向坐在被告欄的被告揮手,而被告也不時回頭望向親人。
主控官莫哈末沙菲宜副檢察司向法庭提出,將被告送往柏邁醫院接受精神檢測,以鑑定被告犯案時的精神狀況,是否正常。
推事諾艾莎允准主控官的申請,訂于9月19日過堂。
當法庭休庭,被告與其餘被告被令站起身,動身離開法庭,觀眾席上的親人就站起,衝上前向被告道別,有數人則站在旁拭淚。
被告面對3項控狀,首控狀指他于7月19日晚上11時15分左右,擅闖武吉士林王宮,並企圖謀殺柔佛御林軍人莫哈末海塔慕沙(40歲),以致對方受傷,牴觸刑事法典308條文(企圖謀殺)。
次控狀指被告于同時間,在不被允准下私闖禁地,牴觸1959年禁區及禁地法令第5條文。
第三控狀指被告于同時間在王宮做出造反行為,即魯莽駕駛並撞毀位于武吉士林王宮C區範圍的路障,牴觸刑事法典427條文(蓄意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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