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狗挨餓 沒治療送命 狗主被罰400令吉
(新山12日訊)“沒能力飼養寵物,就不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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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無業已婚男子,由於疏忽照顧一隻菜狗,導致狗兒挨餓生病,並且沒及時送往治療,導致狗兒送命,他今日被推事判處罰款400令吉。
被告謝天送(譯音)今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時,承認有罪,但強調沒有蓄意虐待狗兒。
這起疏忽照顧狗兒案件,是被狗主鄰居發現及投報;柔州獸醫局接獲投報後,收集證據將狗主控上庭,若被告無法償還400令吉罰款,則以坐牢一個月代替。
女推事諾蘇蕾韓基于被告初犯,下判後在庭上警戒被告,如果沒有能力飼養寵物,就不要再養。
(本報劉麗敏攝)
被告在柔州獸醫局官員陪同下,步出推事庭時,坦然面對媒體鏡頭,但他不願受訪。
被告被控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1時許,在柏伶花園埔種第5路一所民宅,因疏于照顧,導致一隻黑白色的雌性菜狗生病與痛苦,因此牴觸1953年動物法令第44(1)(d)條文(與2013年修改的動物法令同讀),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4(1)條文下被治罪。
一旦被控罪成,被告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來自柔州獸醫局官員的主控官蔡常安說,被告菜狗的解剖報告顯示,狗兒死因有兩個,包括飢餓及細菌感染。
他說,該隻死去的狗,屬成人年齡,被告飼養該隻菜狗已有數個月。
被告沒有聘請律師,他在庭上求情時透露,他目前無業,要求減低罰款數額。
據了解,被告並沒有為狗兒申請狗牌,以及被告是一個人獨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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