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審計司報告】新山市局轄下 21污水處理廠無運作
(新山6日訊)總審計司報告指出,新山市政局轄下的90個污水處理廠,有21個被歸類為無運作,且大部分處理廠的排污水質量,也未達當局設下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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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總審計司報告》第一系列今日指出,自1993年污水處理法案通過后,所有地方政府污水處理都由排水系統服務局(JPP)接管,除吉蘭丹、沙巴、砂拉越、柔佛的新山市政局及巴西古當市議會。
排污水質量未達標
而1994年中央政府與英達麗水簽署特許經營合約后,排水系統服務局屬下的所有污水處理廠就交給英達麗水經營,而2008年1月執行的水服務工業法令,新山市政局也授權擁有及維護轄區內的污水處理系統,換言之,也就是污水執照持有者。
市政局轄下的污水處理分為兩個部分,即接連接到污水處理廠的排污系統及個別化糞池。
根據水服務工業法令第47(1)條文規定,新發展項目的發展商必須在簽發污水處理系統合格證書后,將污水系統移交給相關執照業者。
截至2017年3月,市政局已接管90個污水處理廠,另有14個未接管。
此次的報告,是針對新山市政局從2014年至2017年3月的污水處理廠的操作及維護進行審計。
審計司對市政局管理的所有污水廠進行污水排放質量分析。
根據調查結果,當局有關污水處理廠操作及維護沒有達到既定目標,因為根據2016年8月及9月的排污報告,43個排污廠中有19個(44.2%)、29個排污廠中有8個(27.6%)沒有遵守當局定下的標準。
州政府 市局 意見分歧
柔州政府與新山市政局,就轄區內的污水處理廠收購資產和處理系統運作,出現意見分歧。
新山市政局希望將轄區內的公共污水處理系統,交給英達麗水負責,但柔州政府希望交由柔佛特別水務私人有限公司。
報告指出,新山市政局從2012年至2017年,每年都向州政府申請,將污水處理系統交給英達麗水,然而,至今州政府尚未答复。
在柔州經濟策劃單位于2011年5月,致函新山市政局的信中指出,2011年4月6日的柔州行政會議已經贊成,將新山市政局轄下的污水處理資產及運作,交給柔州秘書署屬下的柔佛特別水務私人有限公司負責,但該公司從未聯絡過新山市政局,導致收購無法進行。
新山市政局也在2012年6月11日,致函國家水務委員會(SPAN),信函同意將污水處理廠交給英達麗水,但後者回覆,直至州政府同意前,無法進行收購。
8年發生51竊案 損失236萬
新山市政局管理的污水處理廠,在過去8年共發生51起偷竊機電設備案件,導致市政局損失達到236萬6058令吉,顯示管理疏漏。
審計司指出,市政局管轄的污水處理廠,都有圍籬及上鎖,但審計司在前往位于蘭花花園的污水處理廠時,卻發現有關籬笆門已遭人蓄意破壞,且數個井蓋及機電設備也失竊。
新山市政局在今年6月21日的回函中匯報,該局已在今年5月委任承包商,負責維護各個污水處理廠的籬笆,為期12個月。
此外,在審計司抽樣探查的數個污水處理廠,有關工作場地也讓員工曝露在安全及健康隱憂中。
審計司認為,新山市政局應採取更積極行動,以提升有關公共污水處理廠的安全管理及員工工作環境的衛生及安全,包括解決頻密發生的破壞及失竊案件。
污水處理費29年未調整
新山市政局的污水處理費用在過去29年未有調整過,導致收支平衡縮緊。
審計司報告指出,新山市政局的污水處理費,比起英達麗水公司,尤其是商業及工業單位的收費,低了許多。
市政局的污水處理費統一為每間廁所3令吉,而英達麗水的商業單位收費,則是按照單位的年度價值收取基本費用(介于8令吉至9600令吉),加上用水量超過100立方米的收費(收取每平方米30仙至45仙)。
工業則為每名員工2令吉50仙。
報告指出,新山市政局的排污費用從1989年起從未審核過,導致污水處理服務的收入,不足以應付每年日益增加的處理和維護費用。
而從2014至2016年,新山市政局收取了1183萬令吉的排污費用,當中980萬令吉(或82.8%)用在維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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