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半身不遂 廚師向女司機索賠330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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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8日訊)廚師指轎車突然切換車道,釀成連環車禍,導致他受傷半身不遂,因此入稟高庭向女司機和騎士索賠逾330萬新元(984萬令吉) 。
這起車禍發生在2014年8月7日早上9時許,地點是泛島高速公路往樟宜機場方向,靠近英娘道(Eng Neo Avenue)的出口處。
起訴人是現年37歲的賴志強,事發時是一名廚師,其代表律師為何進才律師館的斯林華森(Namasivayam Srinivasan)律師。兩名答辯人為女司機拉斯法和摩哆騎士陳志宏,分別由陳國洸律師事務所和摩根路易斯—騰福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表。
根據索賠狀,賴志強當時騎摩哆,他指轎車女司機忽然切換車道,他見狀後緊急剎車,卻被尾隨的摩哆騎士陳志宏撞上,結果向前衝撞女司機的轎車,導致他因此受重傷。
賴志強脊椎、臉部、鎖骨和肋骨多處骨折,在新加坡住院約一周後轉往新山醫院,半年後回到怡保休養,由太太照顧。
賴志強如今半身不遂,必須靠輪椅代步。此外,他的膀胱和腸道功能受損,需要靠尿管排尿,排便也無法控制,得依賴太太清理。
為何索330萬?
起訴人賴志強索賠約330萬新元,部分主要項目如下:
未來醫藥費 100萬-150萬新元
療養院費用(25年)79萬5000新元
請看顧費用(20年)44萬新元
未來收入損失 36萬新元
未來醫療用品花費 4萬5500新元
新聞來源:《新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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