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犯棄保潛逃至泰國 海外提款行蹤敗露
(新加坡23日訊)強姦醉酒女大學生的燃油測量員不服被判罪成,獲法官批准以8萬元(近24萬令吉)保釋在外等候上訴,豈料這名強姦犯棄保潛逃至泰國,在海外銀行戶頭取錢時行蹤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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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男子王順興面對一項擄拐罪和一項強姦罪,經審訊後,被判坐牢13年半和打12鞭。
根據控狀,被告是在2014年7月24日凌晨4時至6時30分之間,趁當時年僅22歲的受害人喝得酩酊大醉,把她從Zouk夜店帶回家,在武吉知馬路上段附近的Hume Heights私宅單位內對她霸王硬上弓。
被告於去年11月14日面判後,通過代表律師蘇尼爾提出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並向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申請保釋在外,獲得批准,保釋金為8萬元。
最高法院上訴庭原定在今年11月審理這起上訴案,豈料被告在這期間突然失蹤。於是,控方今早向法官申請通緝令。
控方在庭上揭露,自6月份起,被告的擔保人與房東都聯絡不上他,擔保人也在6月21日報警。被告的護照仍被警方扣留,當局沒有被告離開新加坡的記錄。
不過,根據控方掌握的資料,被告不久前在泰國從他的一個海外銀行戶頭提款,警方目前在聯絡泰國當局索取更多信息,但估計得花上幾周時間。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對被告發出通緝令。
作為擔保人的弟弟,須向法官解釋是否有盡力確保被告留在境內等候出庭,否則8萬元保釋金將被全額充公。
被告的弟弟稱從上個月開始就無法聯絡上被告。
法官表示,法庭將擇日舉行聆訊,決定是否將擔保人所提供的保釋金全額充公。
律師蘇尼爾今早也向法官申請撤銷當被告的代表律師,他透露,自己最後一次看到被告是在今年4月,當時雙方討論上訴事宜。
猛灌酒 “撿屍”回的家
被告在夜店對女大學生猛灌酒,趁女生大醉後“撿屍”上車,帶回自己的家強姦。
報道指出,案發期間,受害人在王順興朋友開設的餐館實習,已離婚的王順興是餐廳常客。案發晚上,王順興到夜店參見受害人及其他餐廳同事的聚會。
審訊揭露,被告當晚對受害人猛灌酒,閉路攝像畫面顯示,被告把受害人帶離夜店時,後者已處於毫無意識的狀態。
清晨時分,受害人的男友先用手機應用追蹤到女友手機位置,再挨家沿戶敲門找人,過程中險被狗咬,最終認出門外的女裝鞋子,“闖門”解救女友。
男友進門後,看到受害人穿著被告的衣服躺在床上,男友嘗試叫醒她,但她緊閉雙眼。
他轉問被告發生了什麼事,但是對方迴避他的問題。男友過後強拉受害人起身,半拖半抱把她帶回家,她全程沒醒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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