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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同事共騎摩哆出事 夫為亡妻索賠約230萬

    沈天祥越堤索賠,代亡妻舒慧明起訴女摩哆騎士和轎車司機。 (取自新加坡聯合早報)

    (新加坡訊)本地女子生與火鍋店女同事共乘摩哆從新山前往新加坡上班,豈料途中遇車禍,坐在後座的女子頭顱骨折,淪為植物人長達3年后過世,女子丈夫如今越堤索賠,要求妻子女同事與另一名駕駛駕駛者為亡妻的逝世負責,索賠數額料達77萬新元(約23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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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起車禍索賠案于昨早在新加坡高庭開審,死者丈夫沈天祥(43歲)代表亡妻舒慧明(去年逝世時享年33歲)起訴女摩哆騎士歐陽秦瓏(26歲)和轎車司機田震添(63歲)。

    庭上揭露,死者舒慧明與歐陽秦瓏原本是同事,在位於東陵購物中心(Tanglin Shopping Centre)的“重慶火鍋店”打工當侍應生,上班時間為上午11時至晚上11時。同住在柔佛新山的兩人每天早上都會共乘摩哆上班,並且會輪流負責駕駛摩哆。

    2014年6月27日早上,兩人一如往常騎電單車入境新加坡,準備去上班,由歐陽秦瓏駕駛電單車,舒慧明是乘客;當天早上約10時15分,在朝往樟宜機場方向、靠近羅尼路出口的泛島高速公路上,兩人共乘的摩哆正行駛在第一車道。

    國家法院文件披露的案情顯示,由田震添所駕駛的轎車原本在最右邊的車道上,但他突然切換車道,行駛到歐陽秦瓏及舒慧明共乘的摩哆前方,而轎車一度放慢速度,結果摩哆撞上轎車車尾,導致舒慧明頭部撞地重傷。

    舒慧明被送往陳篤生醫院求醫,頭顱也骨折的她住院兩個多月后,回到新山療養院長住,但當時的舒慧明已是植物人。

    受輕傷的歐陽秦瓏事後被控駕駛疏忽導致他人受傷,她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罰款2500新元。

    死者丈夫沈天祥昨早出庭供證時哭訴,妻子已在去年8月過世,他認為歐陽秦瓏和田震添都得為車禍發生負責任,賠償妻子所蒙受的損失,包括所支付的醫藥費、承受的痛楚及收入損失等。

    訴方未提出具體索賠額,但據估算,數額料達77萬新元(約230萬令吉)。 (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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