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偷情錄像逼情婦離婚 已婚男坐牢8個月
(新加坡12日訊)42歲已婚男背著妻子腳踏多船搞婚外情,還偷拍與已婚情婦的偷情錄像,威脅要放上網破壞她的家庭,結果不僅妻子和他分居,也換來8個月的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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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蘇耀強(42歲)共面對五項刑事恐嚇、偷拍侮辱女性尊嚴和行為魯莽傷害他人等罪,控方以其中三項加以提控。受害者是一名42歲的已婚婦,是一名家庭主婦。被告原本不認罪要求抗辯,但在前天(7月9日)開審時改變主意承認罪行後被判刑。
案情顯示,受害者在2011年搬家時,在尋找搬運服務時認識被告,兩人當時已婚,有自己的家庭,目前,被告已和妻子分居。
受害者雖沒有找被告幫忙搬家,卻和他保持聯系。2012年中,兩人發展婚外情,常常在被告的家偷情。
期間,被告有一次瞞著受害者,偷錄一段兩人長達23分鐘的偷情片段,清楚拍到兩人裸露的身體和樣貌。
2013年底,受害者發現被告除了她之外,還有多個情婦,打翻醋壇子經常和他吵鬧。2014年,受害者要求分手,但被告卻威脅要上網公開兩人偷情的照片,也會雇請外國殺手傷害她的孩子。
受害者害怕,繼續和他偷情,每次提分手都被他的威脅阻遏。被告到了2016年變本加厲,要受害者在那年底和丈夫離婚,與他雙宿雙棲。受害者不肯離開家人,又無法結束孽緣,不知如何是好。
2016年11月23日,被告把視頻截圖發給受害者,恐嚇說她只剩37天,再不離婚,他就會讓外國友人上網公開錄像毀她的家庭和名譽。
受害者受不了他的威脅恐嚇,同年12月13日報警。四天後,被告落網。(人名譯音)
丟水瓶傷情婦眼
受害者不滿被告和其他女人偷情,他卻動怒用水瓶打傷她的眼睛,犯下行為魯莽傷害的罪狀。
根據案情,兩人從2012年中開始偷情,間中雖曾因被告的多情而鬧分手,但分分合合始終沒真正分開。
2016年7月20日,受害者到被告位於實龍崗北的住家與他見面,但卻因在他的手機裡發現他和其他女人偷情的錄像而和他鬧翻。
被告生氣大力把她推倒在床上,再掐住她的脖子。之後,他抓起床邊桌上的一個裝有750毫升水的水瓶丟向受害者。
她雖及時閃避,但水瓶打中墻壁後回彈打中她的右眼造成她的右眼刺痛,夜裡越發疼痛後,她隔天去求醫,醫生診斷她的眼睛出血,給了她眼藥水和藥膏,被告因此構成一項行為魯莽傷害他人的罪狀。
新聞自:《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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