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家看門狗13】為一宗掠奪案 第一次被招去警局錄供
《誰家看門狗,跑到舞台上講故事》
作者:王秉彬(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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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必須顧及文字背後的責任。
“今早有警察找你,你剛好不在。警方要你明天到新山南警區報到。”志宏在他進入辦公室,神情緊張地轉述。
“唉,等下還有其他任務要忙。請問你知道警方為了何事而來嗎?”他不清楚狀況的問道。
“詳情我不清楚,警方只說要找昨天負責寫柏林攫奪案新聞的記者。主任說有關新聞由你負責。”志宏補充。
他聽後走到麗萍桌子旁說:“主任,聽志宏說警方找我,我需要過去警局嗎?我沒遇過這樣的狀況。”
“其實早上警方上門時我也不在,不清楚情況如何。你過去瞭解是怎麼一回事,回來再告訴我。”這是麗萍給的答覆。
在這之前,他早聽聞曾有同行因為撰寫的新聞與警方調查的案件有關,而被召去警局問話。不過基本的關心是,這些同行都有主任隨行(新聞由主任批改,職責上應該一起負責)。
他出門前志宏還理直氣壯地說:“你千萬別去!我也有過這樣的經驗。別理那些警察,警方要人的話,會再上門的。你自己去送死,出不來怎麼辦?”
天使和魔鬼真的會選在這種時機出場。現在回想起來,他確實猶豫地停下腳步。
麗萍見狀急忙補上一句:“凡是都有第一次啊!”,他無奈地舉起沉重的右手打開門走了出去。他可不想一天內看到兩隻魔鬼。
記者必須為新聞負責,批評記者亂寫新聞的公眾請三思,記者不會和你一樣“找笨”來煩。
(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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