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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程豪吁希盟政府修憲 維持司法執法獨立
(振林山14日訊)社運分子巫程豪呼吁希盟政府修改憲法,以維持司法和執法單位獨立,才能拯救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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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程豪昨日發文告說,根據聯邦憲法,元首須聽取首相勸告下,委任高級法官及執法單位長官,包括總檢察長。
他建議希盟政府,修改司法委任委員會法令,設立獨立的皇家司法司法委任委員會,由法官自我管制專業道德和決定法官人選,避免首相和內閣部長干預司法獨立,尤其是牽涉執政黨和在野黨的政治人物時,執法單位和司法單位必須公平對待任何涉貪的領袖。
他說,委任和撤除法官職權的權力,就交由皇家司法司法委任委員會去處理,若有偏差或投訴才由國會監察員公開審核。
“皇家司法司法委任委員會也必須向國會和元首負責。”
此外,他說,政府將成立一個“國家監管、廉正與反貪中心”(GIACC),不應僅向首相負責,而是要向國會負責,否則將會是開倒車的做法。
他強調,容忍領袖貪污文化,才是製造罪犯的禍首,因為這將造成包容各級執法和司法人員可被金錢收買,導致各種罪案不了了之。
他認為,政府與人民有決心改革體制,就應確保執法和司法單獨立和超越政治干預,一視同仁對付朝野政治領袖,才能拯救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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