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纏身 獻初夜 青年扮鬼性侵2女
(新加坡6日訊)青年稱14歲少女被“鬼纏身”,騙她脫剩內衣褲和他一起走入海裡“驅鬼”,過後在公廁內兩度性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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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郭瑞紅(音譯),在案發時18歲,目前已20歲。他一共面對11條控狀,法官最終判他坐牢69個月。
案情顯示,14歲少女在2016年12月9日與4名朋友約在紅山地鐵站,認識其中兩名朋友的被告也出現,與少女第一次見面。
少女發現被告一直自言自語,被告竟告訴少女她被“鬼纏身”,而他能“驅鬼”,少女半信半疑。
後來,一行人來到附近公園,被告開始唸經,叫少女蹲下慢慢呼吸15下,然後再屏住呼吸站起。
少女為此開始頭暈嘔吐,被告藉機說少女是因為鬼纏身,需要到聖淘沙丹戎海灘做法事“驅鬼”,否則鬼靈會殺了她。
6人當晚抵達海灘,被告叫少女脫掉衣服,只剩下內衣內褲,和他一起走進海裡,其他人則在岸上等。少女照著做,頸間以下都浸泡在海水內。
被告開始假裝“鬼上身”,用“鬼聲”變聲講話,說鬼靈要少女與男友分手並與被告性交,否則他倆和另一名朋友都會死。
當時已是10日凌晨,少女不想成為“兇手”,上岸後打電話跟男友分手,並跟隨被告到公廁廁所隔間,被告再次用“鬼聲”說話,開始親吻少女並叫她脫下內衣褲並性侵她。
隔了一小時,被告以同樣說辭第2次性侵少女。
少女徹夜未歸,母親報警,才揭發此案。
食髓知味
被告食髓知味,4天後同樣以“鬼纏身”的招數騙一名15歲女生,稱鬼靈要他奪走她的初夜,不然就會害死女生父母。
同月13日,被告與同一群人在芽籠酒店開房,抽煙喝酒聚會。
到了深夜,被告同樣裝神弄鬼,告訴一名15歲女生她被鬼靈纏身,稱鬼靈要被告奪走女生的初夜,不然就會害死女生父母。
在14日凌晨1時半左右,女生不想失去父母,遭被告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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