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次性侵僱主7歲孫女 獅城送貨司機判監20年
(新加坡14日訊)新加坡法庭今日宣判,一名被控分別在餐館、僱主家中及貨車上,先后7次性侵及猥褻僱主7歲孫女的59歲送貨司機,罪成判監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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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發生于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5日,為保護年幼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能報告及洩露受害一方身分和資料,包括名字及職業。
據控狀陳述案情,被告自2006年起,受僱為成受害女童祖父的餐館送貨司機。年幼女童一家人與祖父同住,祖父常帶孫女帶到餐廳。
被告也會買糖果及玩具給小受害者,家人也看到被告對小受害者疼愛有加,以為被告當女兒看待。
直至2015年9月,女童放假到餐館的辦公室時,被告趁沒人,室內也沒裝電眼,遂關上門,抱起女童玩著竟“性起”,進行性侵,小受害者一度感到不舒服移動,被告才停手。
被告事后遊說小受害者別告訴任何人,說是之間的秘密。小受害者疑害怕,沒將此事告訴任何人。
之后,被告在僱主家中,趁女傭洗澡時,再次性侵女童,還假借帶小受害去買快餐,在貨車上對她做出猥褻行為。
控狀指出,被告曾7次性侵女童,4次對她進行猥褻行為,包括一次讓她觀看猥褻錄像,因此共面對12項12項罪狀,被告俯首認罪,法官宣判罪成坐監20年。刑期從被告2016年12月12日被扣押日期算起。
女傭揭發被告惡性
被告代表律師以被告與妻子分開20多年沒行房,寂寞“難耐”,性侵女童為求情理由,遭法官駁斥,說明這不足以是求情理由,並指被告是有預謀幹案。
膽大妄為的被告,于2016年12月5日送嬰兒床到小受害者家中后,抱著小受害坐在沙發,並拿出手機讓女童看猥褻錄像,性起之時遂對小受害者上下其手,小受害者阻止不遂,最終被女傭發現。
經女傭追問小受害者,后者才哭訴實情,揭發被告惡行。女傭將此事轉告小受害者的祖父,家人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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