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珮珍:我的家鄉我做主!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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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珮珍:我的家鄉我做主!

    居鑾辦事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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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選民資格保留在自己的家鄉有錯嗎?在自己的家鄉投票也不行?

    因為投票日在周三工作日,在外地、外國工作者就必須請假回來投票,引起偏袒之說,之后就有人“好心”勸告哪些離開家鄉,在國內其他地方工作者,應該要把選民登記改到所在地。

    想想,為何這些人不要改?想要為自己的家鄉出點力,也不行嗎?

    我滿21歲時正在吉隆坡求學,但是卻馬上在居鑾登記選民,這是合情理的,因為在求學,都沒有固定住所,當然是登記在自己家鄉。

    工作時,也沒想過要換到首都,因為擔心自己隨時會遷到別處,也因為住址不固定,所以保留在家鄉。

    間中因工作關係,沒法回家投票,也沒想過要改,后來就回鄉工作了,慶幸自己當年沒有改。

    很多人不改,是因為既然已登記,就不要麻煩改來改去,反正是四五年才一次,回家投票不麻煩。

    之前一位友人,都沒有到外地工作過,上屆大選卻被丟到登嘉樓投票,害他沒得在家鄉投票,最近,又有一位朋友說他明明用居鑾地址登記,可是卻要到新邦令金區投票。

    選委會這樣的工作效率讓人質疑和擔憂,若遷到一處就改選區,改來改去,難保不會改到不見。

    在外求學者,如何改?在新加坡工作者,還是大馬公民,叫人家如何改?如果說,已定居外國的大馬人,應申請為郵寄選民或到大使館投票,為何人家不願意,因為不相信。

    所以,回到自己家鄉投票有什么問題?我的家鄉難道我不可以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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