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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獅城捲百款逃檳城被捕 兌換商店經理控失信

    警方在被告身上起獲現金、多張銀行卡和3個銀行臨時密碼器。(警方提供)

    (新加坡31日訊)涉失信錢幣兌換商近47萬(約141萬令吉),並捲款潛逃到檳城被捕后被遣送回國的經理,今早被控失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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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發文告指出,當局在週二(27日)接獲通報,指一名錢幣兌換商店職員失信47萬元現金,原本應將這筆現金帶回辦公室,結果涉及卷款而逃,據瞭解他是一名經理。

    案發時,被告與另一名同事到銀行將現金支票套現,完成後兩人準備帶現金回辦公室,被告卻疑表示要上廁所,讓同事在外等候。

    同事因很久等不到男經理,赫然發現不對勁,過後通知僱主。東窗事發後,僱主立即報警,並將涉案經理身分告知警方。然而在警方接獲報案前,他已離開新加坡,並通過陸地關卡離開,潛逃至大馬。

    法網恢恢,男子於週三(28日)中午在大馬檳城被捕,並在隔天遣送回新加坡,今早被控上法庭。

    43歲的峇胡魯丁面對一項失信控狀,指他在本月27日中午3時40分在絲絲街一家錢幣兌換商店,捲走3張現金支票,高達46萬9900元。

    男子早上8時10分左右,身穿淺藍色襯衫和深藍色褲子,乘坐警車抵達國家法院。當翻譯員念出控狀給他聽時,他沒有顯露太多的表情。

    控方向法官要求,將他還押至中央警署一周,以便協助調查,案展至4月6日過堂。

    在刑事法典第408項條文的失信罪下被控,若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15年,並另加罰款。

    被告峇胡魯丁乘坐警車抵達國家法院。

    兩國聯手
    12小時內破案

    新馬兩國聯手,在12小時內破案。

    文告說,大馬警方在報案後的12小時內,於28日逮捕嫌犯,並在隔天遣送回新加坡。

    中央警署署長劉國良助理警察總監對大馬警方協助逮捕男子表示感謝。

    “新加坡警察部隊對大馬皇家警察的鼎力支持表示感激。能成功逮捕男子顯示區域合作打擊罪案的有效性。我們將繼續和本區域執法機構合作,確保逃到國外的罪犯也能受到法律制裁。”

    起獲約7萬2000令吉現款

    被告檳城落網,身上只起獲2萬4000元(約7萬2000令吉)現款。

    據悉,被告通過關卡離開後,潛逃到大馬,不過最終在檳城落網。

    文告表示,被告被逮捕時,身上僅起獲約2萬4000元現金,至于剩餘的現金究竟在哪裡,目前不得而知。

    據警方提供的照片顯示,這些現金多為新元和馬幣,警方也起獲多張銀行卡和3個銀行的臨時密碼器(iBanking token)。

    同行震驚

    同行業者感震驚,沒想到被告會做出這種事。

    記者週六早走訪涉案的錢幣兌換商,不過一名職員表示不予置評。

    記者之後走訪雅吉拱廊,許多同行業者對此事感震驚。有業者透露,曾和涉案職員見過面,也打過招呼,但沒想到他會做出這種事。

    “他在該錢幣兌換商工作一至兩年,他的老闆應該很相信他的為人,才會放心把一大筆錢交給他處理。”

    不過,也有業者認為是孤立事件,不過仍會提高警惕。

    “若需要處理的款項不小,我會親自去辦或吩咐至少兩名信得過的職員處理。我相信這僅是孤立事件,最終要看老闆對員工的信任有多少,以及員工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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