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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市局整頓市容 取締亂泊拖走50摩哆
(新山22日訊)新山市政局整頓市容,取締亂泊在公共場合的摩哆,共拖走50輛摩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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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行動于星期日(18日)早上10時至中午12時30分,在明里南街及敦拉薩路展開。
新山市政局公關組今日發文告指出,新山市政局執法組人員,分別在明里南街及敦拉薩路,各拖走25輛摩哆。
文告指出,市政局依據新山市政局1981年防止髒亂條例及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法令第46條(1),對付任何泊在公共場合的不明車輛及摩哆。
文告指出,這些被取締的摩哆全都會放在新山市政局的貨倉內,若要取回摩哆,事主所需支付的款項,包括250令吉的罰款、15令吉的收藏費及20令吉的拖車費,若未取回,每天也再征收5令吉收藏費。
任何詳情,可致電新山市政局07-3525036或07-228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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