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有婦之夫欺騙 小三也會是受害者

報導/攝影:唐輝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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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林山11日訊)千錯萬錯都是男人的錯,小三其實有時候也是受害者!
在大馬執業20年的律師黃友鳳指出,過去她處理的原配起訴小三個案,其實一些小三也是受害者,遭到有婦之夫欺騙。
黃友鳳也是馬華柔州婦女組主席。她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像這類的個案自己就曾處理過一宗,原配找上門時,小三才恍然大悟身邊所愛,其實是有婦之夫。
她說,該個案大約是6年前發生,當時一名從事文員工作的33歲女子,與一名從外州來到柔州工作,從事銷售員的40歲男子相識沒多久,兩人便相愛。
她說,據女子轉述,該男子謊稱家裡已沒親人,並稱已離異,對結婚已沒信心,希望兩人繼續維持相愛的關係就好。
男子趁公幹搞外遇
“渴望戀愛已久的女子,當時信以為真,且照單全收,沒有多加追查男子的背景。”
她說,直到原配找上門,事情才東窗事發。
她說,該女子不僅背上小三臭名,還遭原配欲告上庭,只好尋求柔州馬華婦女組協助。
“我們也給女子提供建議,最終女子願意離開,并到新加坡工作重新生活,而我們也說服原配棄告。”
她坦言,很多外遇案,都是男子趁著外出公干時發生,另一起曾處理的外遇案也是如此,一名做生意的丈夫,在外出公干時,竟與女合夥人搭上。
她說,原配得知后,原本也是要怒告小三,但最終因顧慮到贍養費問題,最后還是忍了下來,沒有與丈夫走上離婚之路。
法律沒全面保障原配
黃友鳳說,在保障原配的權益上,大馬法律仍有弱點需要改進,尤其在贍養費及起訴小三索賠方面。
她坦言,起訴小三之路一點也不好走,除了要收集證據外,就連小三的基本資料和住址也必須能夠取得,否則連律師信將無從可發。
她說,萬一遇上小三是外籍人士,情況更是困難,尤其外籍小三在當地沒產業,即使訴訟勝利獲賠,最終也有可能發生“看到吃不到”的結果。
她也說,即便在贍養費方面也是如此,雖然取得勝訴獲賠,但丈夫沒給,你又得再往法庭跑,一來一回耗時兼耗神。
另外,她坦言,在大馬執業律師20年,接過離婚訴訟的案件也不超過10宗,而且幾乎可說每件案還未到法官下判,雙方就已私下和解。
報生紙成起訴通姦證據
黃友鳳指出,丈夫出軌與小三生了孩子,報生紙便可成為原配起訴小三最有力的通奸證據。
她說,要取得報生紙,只需向國民登記局購買即可,但礙于近年來越來越多通奸訴訟案件,導致國民登記局官員必須上庭供證。
她說,國民登記局最終不得不發出新指示,規定必須是親生父母,以及必須取得庭令,才能購買報生紙。
她說,不過,這項指示并沒有白紙黑字受法律約束,只要原配能夠說得出丈夫、小三、以及小孩的正確資料,還是可向國民登記局購買。
她也說,原配一旦選擇要走上起訴小三之路,就已決定是要和丈夫離婚,不能與丈夫仍保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只起訴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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