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鏟採集泥土化驗 與埋屍地泥土不吻合
報導:吳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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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7日訊)“工程師情殺埋屍”案;相信是用來埋屍的泥鏟今日呈堂,但化驗師從泥鏟採集的泥土,與埋屍地點的泥土檢驗比對后,兩者並不匹配。
被告黃健文被控于2016年6月22日,在古來優美城一間單位,謀殺31歲工程師陳俊鍀,牴觸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一旦罪成,刑罰是死刑。
此案今早在新山第一高庭審訊,死者父親與胞姐等人現身法庭聆審。
然而,法庭未見被告黃健文的家屬,理了一頭平頭的黃健文在被告欄一臉平靜,並不時與隔壁的被告們低聲細語。期間,同行中有另一宗案件的被告被判無罪釋放時,黃健文伸手祝賀當事人。
此案開審時,主控官諾依法扎麗拉副檢察司傳召此案首名證人,即新山化學局化驗師祖供證。
庭上,控方也將警方在案發后起獲的兩柄泥鏟呈堂,並要求證人辨認。
根據證人口供,他將泥鏟採集到的泥土,與埋屍現場的泥土比對,經過檢驗,兩者不匹配。
經主控官與被告律師對證人一番盤問后,主控官向法庭要求,此案展至明日續審,同時將召集此案另4名證人出庭供證。
新山高庭法官柯林勞倫斯同意請求,展延審訊。被告的代表律師為莫哈末阿斯拉夫及莫哈末法扎里。
死者陳俊鍀生前在新加坡石油與天然氣公司,任職工程師,2016年7月2日證實遭冷血殺害,並被埋屍在馬新第二通道旁的荒野叢林。
警方在公眾通報下,逮捕一對華裔情侶嫌犯,初步懷疑,死者欲追求嫌犯女友,以致嫌犯產生妒意,萌起殺機;命案被揭發后,轉為控方證人的22歲女友當時已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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