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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渡謊稱釣魚 全新釣魚用具沒開封露了餡

    周英漢乘坐的電動船,在離烏敏島碼頭約2.4公里的海域被警方攔截。
    周英漢乘坐的電動船,在離烏敏島碼頭約2.4公里的海域被警方攔截。

    (新加坡22日訊)現場3大破綻露了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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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英漢在離開烏敏島不久,還在新加坡水域就被警察海岸衛隊攔截,他被攔截之初,還曾告訴警方,他當時正準備去釣魚,而隨身攜帶的釣魚用具就是最好證明。

    然而,警方最終還是識破周英漢的謊言。

    警方沒有透露他們拆穿周英漢的謊言的經過,但從周英漢被捕時的情況推斷,現場至少有3大破綻可以看出蛛絲馬跡。

    破綻1:周英漢生聲稱去釣魚,但隨身攜帶的釣魚用具都是新的,沒有開封,甚至連魚竿都被安裝妥當。讓人費解的是,釣魚用具當中,唯獨缺了把魚線和魚鉤帶到海床的鉛錘(Sinker),在沒有鉛錘的情況下,魚線魚鉤都只會在海面漂,根本不可能釣到魚;

    破綻2:租船出海垂釣,一天的行程大概只需600元左右(視船的大小而定,約1800令吉),陳保德的船不大,周英漢為何隨身攜帶5000元,讓人不解;

    破綻3:一般垂釣,都是三幾個好友一起出海,一來可以分擔費用,二來可以聯絡感情,一人租船出海的情況並不多見。

    朋友感震驚

    “太愚蠢!”

    周英漢的朋友和前教友對他出此下策企圖逃感到震驚。

    城市豐收前教會執行委員拉薇尼先生向《海峽時報》表示,周英漢試圖逃跑的行徑十分愚蠢。

    曾經當過周英漢證人的他表示,事發前幾天,他還跟周英漢見過面,當時周英漢的精神狀態看起來還不錯,也做好即將入獄的心理準備。

    另一名前女教友P.L(53歲)認為,周英漢或許覺得這樣做是對的,但這卻改變不了犯罪的事實。

    談到助他逃跑的同夥時,P.L表示:“他現在牽連更多人了。”

    10分鐘後落網

    付1萬令吉想逃到大馬,才逃了10分鐘就落網!

    周英漢偷渡被捕的消息傳開後,在全島引起熱議,樟宜尾的船夫和烏敏島島民更是一片嘩然。

    針對偷渡問題,附近奎籠業者和一些船夫告訴記者,新加坡和柔佛僅一水之隔,早年的偷渡情況是相當猖獗的。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奎籠業者就說,早年載人偷渡,一人收費500元(約1500令吉),這個價格到了五六年前都還是如此。

    “警方近年來加強保安,添購了不少先進的巡邏快艇,沿岸也增添了不少閉路電視,偷渡的風險加大,偷渡越來越難,因為被捉可能性很高。”

    一名船主也說,一般小市民的船,很難快過巡邏艇,也因為風險太高,偷渡費用也從早年的500元上漲到1000元(約3000令吉)。

    “新聞有說,周英漢這次偷渡所支付的費用是3000元(約9000令吉),這個價格是‘市價’的3倍。”

    周英漢乘船潛逃,最可能在巴西古當岸邊或邊佳蘭下船。

    兩人乘坐的電動船速度約二三十節(Knot,每節等於時速1.852公里),如果逃去最靠近的巴西古當岸邊,只需不到10分鐘;如果是在邊佳蘭下船,不到半小時就可抵達。

    為何大白天偷渡?

    周英漢大白天偷渡,在外人看起來似乎一地那不明智,但熟悉樟宜海域的一些船主卻不這麼認為。

    有船主告訴記者,警方的巡邏快艇是全天24小時執行巡邏任務的,巡邏次數在夜間更加頻密,加上有紅外線等科技的輔助,邊界的保安工作幾乎滴水不漏。

    “周英漢或許對海上的情況不熟,船夫總不會不知吧?早上8時多正好是警察換班前後,巡邏任務或許會比較鬆散,而且海面船隻較多,這個時候偷渡,成功的機會反而會較高。”

    企圖乘舢舨非法出境到大馬
    周英漢今早被控

    原定今早入獄的城市豐收教會前投資經理周英漢(57歲),今早7時20分被押到國家法院面控。

    身穿藍色T恤他戴著眼鏡,坐在警車裡被栽到法庭,他將在今天被控上法庭,面對企圖非法離境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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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英漢是昨早乘電動船企圖棄保潛逃,要從烏敏島偷渡到馬來西亞,但他逃了2.4公里後,被3艘巡邏艇攔截。

    警察海岸衛隊在烏敏島水域逮捕周英漢和船夫陳寶德(53歲,譯音),陳寶德今早也同樣被帶到國家法院,他皮膚黝黑,身穿白色T恤。

    此外,周英漢的哥哥周英順(61歲,譯音),昨午也因教唆潛逃被捕。

    警察海岸衛隊接獲周英漢企圖潛逃的情報後,派出3艘巡邏艇於昨早8時47分,攔截了兩人乘坐的電動船。

    初步調查顯示,周英漢昨早先從本島乘船前往烏敏島,然後直接登上陳寶德接應的電動船往東開去。

    船航行約10分鐘後,在2.4公里外的海域被海岸衛隊截停。兩人聲稱要去釣魚,但警方的調查顯示,兩人打算前往馬來西亞。

    周英漢和陳寶德事後在移民法令下被捕,罪名為企圖非法離境。一旦罪名成立,他們將被判處不超過2000元(約6000令吉)罰款、監禁最多6個月,或兩者兼施。

    警方昨午3時40分逮捕周英順。他被指教唆他人犯罪,一旦罪名成立,將被判處監禁6個月至2年,以及罰款不超過6000元(約1萬8000令吉)。

    周英漢原定今天入獄服刑,刑期3年4個月。《聯合早報》曾報道,周英漢的保釋金為100萬元(約300萬令吉),這筆保釋金如今有可能會充公。

    資料來源:聯合早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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