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額比實際房價高 投資者申請索回無下文
(振林山13日訊)兩名投資者聯名簽購公寓時,相信向銀行申請比實際房價還要高的房貸,之后向發展商索回間中差額遭遇阻擾,至今無法取回剩餘1萬3774令吉,甚至面對失業無法繳付每月2300令吉房貸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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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彥宏(40歲,汽車維修員)和徐瑂翎(34歲,理髮師)于2015年12月,聯名簽購新山百萬鎮某發展商的公寓單位,並在發展商負責人安排下,向銀行申請49萬令吉貸款。
他們今早透過人民進步黨埔萊區副主席葉一德協助下,召開記者會申訴遭遇。
徐瑂翎說,他們在申請房貸半年后,獲得銀行貸款批准,去年6月獲得該公寓單位鑰匙,唯所獲貸款額比實際房價還要高。
她認為,發展商理應把實際房價和貸款額之間的差價與簽購合同的2000令吉定金退還給他們,總計為2萬9488令吉,但發展商對此未有動靜。
“去年12月,我們不斷聯絡房屋代理與發展商負責人,同時聯絡銀行貸款下落,最后銀行證實全數貸款已經轉交發展商。”
徐瑂翎說,發展商在去年12月尾退還1萬5744令吉,仍有1萬3744令吉未退還。
面對失業危機
另外,韋彥宏稱,他與徐瑂翎去年12月多次向新加坡雇主請假,結果他因工作表現不佳遭裁退,徐瑂翎則面對失業危機,更擔心兩人失業如何償還每月房貸。
葉一德指出,他們會先寫信通知發展商,要求對此事給予答复。
“與其同時,我們會與律師公會商討當中的細節。”
他說,若問題無法獲得解決,最終將交由商業調查組,調查是否涉及欺騙成分。
發展商:技術性問題會跟進
發展商代表陳先生指出,相信此事是技術性問題,並會向事主跟進,積極協助此事。
他受詢時說,該公司負責有關事情的負責人或已離職,並會向該公司新負責人,跟進了解事主的情況。
他聲稱,該公司還有許多發展項目,總值達上億令吉,因此肯定不會拖欠像這樣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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