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讓情婦跟他同房睡 財務董事提4大休妻理由
(新加坡13日訊)年入超過100萬元(約300萬令吉)的59歲財務董事,搞大30多歲已婚上海情婦的肚子,要57歲的財務總監妻子,讓情婦搬進來跟他同房睡。妻子拒絕他荒唐的要求後,他竟入稟法庭,提出四大理由指妻子的行為不合理,要法官讓他馬上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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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夫妻結婚35年,3名子女已經成年。59歲丈夫是一間公司的財務董事,年入超過100萬元。57歲的妻子,則是一名財務總監,月薪1萬5000元(4萬5000令吉)。
根據法庭判詞,丈夫提出四大理由指妻子的行為不合理,包括妻子因為宗教而忽略他的感情、妻子堅持要開設個人戶頭、妻子累積信用卡債務,以及妻子冷落他。他要求馬上跟妻子離婚。
法官認為,丈夫正真的意圖是要與懷孕的上海女郎結婚,另組家庭,才要休掉髮妻。
根據判詞,2013年原本在上海工作的女郎加入男方的公司,與她的丈夫及孩子來到新加坡。男方在2016年搞大了情婦的肚子,但醫院陰差陽錯將消息告訴了情婦的老公。
2016年9月左右,男方指情婦已經無家可歸,要妻子讓情婦搬進來,與他共處一室。
妻子拒絕,男方在3個月後申請離婚。
法官認為男方的離婚申請不合理,為了要立刻和第三者走在一起,翻另一方的“舊賬”提出離婚,這是錯誤的行為,而且對另一方極為不公平以及不合理。
法官駁回男方的申請,指男方若要堅持離婚,就得等分居滿3到4年後再申請。法官認為這是男方為了要離婚,應付出的代價。
男方已提出上訴
財務董事休妻的四大理由,法官一一駁回,指妻子一直為家庭默默付出,丈夫是在胡亂翻陳年舊賬。
法官指丈夫的指控,多數都沒憑沒據,有些是事情是在男方認識情婦之前發生,不足以構成正當的離婚理由。
丈夫指妻子因為信奉佛教堅持吃素,法官指男方承認自己也信仰佛教,也認為即便是信仰不同,也不能作為離婚理由。法官也指出,女方並沒有強迫男方吃素,男方甚至曾逼迫女方吃葷。
至於男方指女方藏私房錢,法官指女方有權利處理自己約1萬5000的月薪,而這些所謂的私房錢有一半就用於家庭開銷。相比之下男方一年賺百萬,為家庭所付出的比率比女方少很多。
對於女方欠下巨額卡債,男方指出女方曾經在2011年刷爆信用卡,法官指男方並沒提出足夠證據。
最後,男方指女方已經不關心他,但證據指向女方依然還愛著男方。
妻子指上海情婦要的是錢,仍希望丈夫會發現自己愚蠢的行為,回到她的身邊。
妻子說,上海情婦比起丈夫年輕許多,今年才30多歲,之所以會看上近60歲的丈夫完全是因為錢。
她也相信,丈夫一旦意識到自己愚蠢的行為,一定會倦鳥歸巢。
不過法官認為,只有時間能夠證明妻子的想法是否正確。
兩人青梅竹馬,結婚35年,3名子女個個成才,25歲的大女兒是一名舞蹈員、23歲的大兒子目前在醫學院就讀,而21歲的小女兒則在修讀會計學。
根據判詞,夫妻都來自怡保,從童年時期就認識,並一起到新西蘭留學。
兩人在1982年5月於新西蘭首都惠靈頓結婚,已經結婚35年。
他們學成歸國後又在1987年6月再於怡保註冊結婚,在同一年搬來新加坡,並且在這之後成為新加坡公民。
兩人育有3名子女,各自在不同的領域發展。
丈夫自認吝嗇,要家人搭巴士從怡保返新。
根據判詞,丈夫曾經承認吝嗇,在年薪達到百萬的時候,仍能提議家人乘搭長途巴士從怡保回國,而不是乘搭飛機。
另外,妻子也指出曾經多次將自己的收入投入在孩子的教育,也帶他們出國,包括帶他們去印度,丈夫則未有貢獻。
丈夫甚至要求妻子將薪水存入兩人的聯名戶口,並說:「我希望兩人的關係能夠回到‘原點’,為了家庭的好而分享,不希望有拆分。”
妻子認為,丈夫想要控制她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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