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夫喝符水退小三 11年婚姻仍救不回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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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逼夫喝符水退小三 11年婚姻仍救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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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鬧離婚時心力交瘁的日子,黃麗娜還是心有餘悸。
    想起鬧離婚時心力交瘁的日子,黃麗娜還是心有餘悸。

    (新加坡26日訊)離婚怨偶上庭爭資產,意外揭發案中案,丈夫被爆有小三,妻子為了挽救婚姻,讓丈夫喝符水喝到怕,11年婚姻到頭來還是挽不回。

    于2016年9月辦理離婚的這對夫妻是飛機製造公司經理黃循正(59歲);妻子則是來自大馬的美容師黃麗娜(46歲)。兩人於2003年結婚,感情在2014年變質,2年後離婚,沒有孩子。

    根據法官前天就這起婚姻資產案發表的判詞,黃循正指出,11年的婚姻以離婚收場,是因為黃麗娜和一名兼職乩童變得非常親密,她受對方影響,他也厭倦喝乩童給他做法的符水。

    不過,黃麗娜受訪時告訴《聯合晚報),她是為了挽救11年的婚姻,才去找乩童幫忙。乩童稱越南女下了降頭,所以黃循正一直無法抽身。乩童於是開出符水,也和黃循正見面,勸他離開小三。

    起初黃循正願意接受勸告,沒去找小三,也喝了一個月符水,似乎有點效果,可是到最後,這段婚姻還是宣告結束。

    針對前夫指責乩童騙人,黃麗娜並不同意:“師傅前前後後替我們做了那麼多事,也沒多收錢,我就包了紅包答謝他,前前後後也就三五百塊錢。最貴的只是師傅去中國替我前夫求了一條鏈來戴,收費800元(2400令吉)。要是騙錢,絕不止這樣。”

    至於前夫指責乩童和她非常親密,她更是矢口否認。

    丈夫出軌!

    婚後8年,囂張越南小三深夜追上門找情夫,老公躲進房間不敢作聲,原配才發現丈夫出軌!

    黃麗娜說,她是在8年前,即婚后3年的一個晚上,得知老公有外遇。

    當時老公氣喘吁吁跑回家,不許她開燈和發出任何聲音。她發現走廊有一名穿短裙的長髮女子,在門口站了好一陣子才離開,而丈夫也坦承有外遇,女子就是外遇對象,兩人來往三四年,他想結束婚外戀,對方竟找上門。

    老公有外遇,讓黃麗娜震驚不已,但他念在前夫試圖結束婚外戀,決定既往不咎,讓老公回家。

    2014年衛塞節,黃循正聲稱要加班,黃麗娜猜到小三問題還沒解決,於是給老公半天時間去談判,結果他遲遲沒回家。黃麗娜撥電過去,卻意外聽到小三在和前夫哭鬧:“你說半年會離婚,我都等了8個月了!”

    原本是個好丈夫

    黃麗娜說,他的前夫原本是個好丈夫、好女婿,很照顧老婆,也很照顧老婆的家人,但在小三介入之後改變了。

    黃麗娜回憶當年和前夫剛結婚時,前夫還是很貼心,會陪她回馬來西亞娘家,帶丈母娘出去玩,還送了很多東西,關係一直很好。

    小三介入導致家變

    大年除夕連打多通電話到大馬娘家,小三執意不讓原配一家好好過新年。

    黃麗娜指小三態度囂張,破壞別人的家庭,還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可以連打幾十通電話找人。一回她接了電話問:“你是誰?”,小三居然大聲回應:“你去問你老公我是誰…我是跟他生孩子的人!”

    一年除夕,黃循正在馬來西亞黃麗娜的娘家準備吃團圓飯,小三居然直接打長途電話找他。黃麗娜一直把電話掛斷,結果隔天一大早,小三居然打電話點名要找黃麗娜的母親,顯然不想讓人好好過年。

    擁有昂貴古董

    不服家事司法法院分配婚姻資產的裁決,黃麗娜提出上訴,並且要求讓她的估價師為黃循正的古董收藏估價。但高庭法官認為,黃麗娜之前有機會卻沒提出這樣的要求,既然她不遵守法庭程序,如今法庭不能允許她這麼做。

    黃麗娜說,黃循正出軌後經常喊窮,甚至叫她退掉保單,拿錢出來給他用。因擔心家裡的古董被黃循正拿去換錢,黃麗娜將一些送到馬來西亞娘家。黃循正發現後,叫了3輛羅厘上黃麗娜娘家載走古董。黃麗娜又陸續搬走一些古董放在親戚家,最後古董分隔兩地存放。

    黃循正稱他的古董價值9萬7700元(29萬令吉),並指黃麗娜從他那裡帶走的17件古董價值23萬2600元(69萬令吉),當時黃麗娜並沒有對此提出異議,到了上訴時才稱她的手上的只值1萬7330元(5萬令吉)。

    黃麗娜提出上訴

    據法庭之前判定,黃德正和黃麗娜的婚姻資產總值82萬6701元(247萬令吉),兩人的婚姻住所是一間價值約42萬8000元(128萬令吉)的組屋,雖然妻子沒有要分組屋,不過法官仍納入其中,她因此共可分得4萬1335元(12萬令吉)。

    此外,黃循正在婚前曾在大馬以妻子名義買了一間估價約21萬6000令吉的房子,家事司法法院之前已宣判在公開市場出售,所得全歸丈夫;而妻子則可分得5%婚姻資產,丈夫也必須一次過繳付給她3年贍養費,每個月1000元(3000令吉),總計3萬6000元(10萬8000令吉)。

    不過,在黃麗娜上訴后,高庭念在這段婚姻維持了一段不短的時間,把原判她得到淨值55萬4580元(166萬令吉)資產的5%調高至12%,也將大馬房子改判給黃麗娜。

    此外,高庭也維持黃麗娜可得到的一筆3萬6000元(10萬8000令吉)生活費的裁決。因此,黃麗娜總共分到約15萬元(45萬令吉)的婚姻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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