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蘇丹:維護法治 司法公正 憲法若存缺陷應修改
(麻坡18日訊)柔佛蘇丹依布拉欣指出,如果聯邦憲法存有缺陷和被發現已不合時宜,就需加以修改,以維護法治與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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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說,聯邦憲法是當年立國時考慮各方利益和歷史后加以制定,隨后曾迎合時勢需要做過修改,若這些修改如今對國家帶來負面效果,需做出調整,以確保法治和司法制度續獲得保障。
陛下今早為麻坡綜合法庭大廈主持開幕發表御詞時,這麼指出。
陛下強調,司法、立法與行政是維護國家穩定的三大機關,三大機構擁有的自由權必須受到尊重與維護。
陛下說,柔州是首個擁有王室憲法的州屬,是由先王蘇丹阿布峇卡于1895年9月14日宣布柔州政府成立時頒布,法律一直沿用至今。
陛下促請全民尊重和維護司法機構自由及自主原則,同時勿對法官或司法官員做出毫無根據的指責。
“統治者的責任雖是照顧人民的和諧與社會繁榮,唯統治者也受到法律所限,不可干預司法。
出席者包括柔佛王儲東姑依斯邁、二王子天猛公東姑依德利斯、柔佛蘇丹女婿丹尼斯莫哈末、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首相署副部長拿督拉查里、柔佛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諾丁、柔州衛生及環境委員會主席拿督阿育拉末,以及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勞勿斯。
陛下說,法官必須維護職業操守與專業形象,盡可能不參與社交活動,避免被外界指會影響案件判決。
“法官必須依據法律論點與程序,多聽少說,以做出公正的審判。”
陛下也指出,法官與司法專員,必須是自由且不涉及其他領域。
陛下相信法官有智慧維護司法公正,在不受到個人利益或是政治影響下,做出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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