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油站殺人案◢ 2華青控油站殺人 被告喊話:我們沒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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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李再輝攝)
(新山11日訊)“新山油站殺人案”;2名分別事發時19歲和23歲的華裔青少年今日被控謀殺罪,面對罪成繯首死刑的法庭審訊。
次被告葉嘉豪(譯音,23歲)被警方押離推事庭時,對在場的媒體說,“我們都沒做過,為什麼要拍?”
至于首被告顏嘉吉(譯音,19歲)的家人,全程尾隨,並叮嚀:“記得我講的話,等啊,要好好照顧自己。”。
由于控方在等待詳細驗屍報告,推事希蒂哈嘉訂于2月13日過堂。
據觀察,2名被告,以及早前在新加坡一同被捕但獲釋的嫌犯,他們的家人皆低調到推事庭聽訊。
首被告被控于去年12月17日晚上7時30分左右,和5名潛逃的嫌犯,在新山彩虹花園油站,致死44歲的陳益財,牴觸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可與34條文(共謀)同讀與被定罪。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通譯員念出控狀內容后,被告點頭示意明白。
次被告被控于同樣時間和地點,與首被告及另5名還在潛逃的嫌犯,致死44歲的陳益財,牴觸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可與34條文(共謀)及109條文(教唆/串謀)同讀與被定罪。
通譯員念出控狀內容后,被告也點頭表示明白。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沙菲克,葉嘉豪的代表律師為蔡學捷;顏嘉吉則未禮聘律師辯護。
毒品交易糾紛釀命案
涉嫌毒品交易和欠款,進而引發的“新山油站殺人案”,去年12月17日晚上7時許,在新山彩虹花園蜆殼油站發生,44歲的陳益財遭數名兇徒刺殺,並遭白色寶馬轎車輾過。
警方最初分別在新加坡、檳城、柔佛再也花園及新山,逮捕15名介于16歲至26歲的嫌犯,其中多人先后獲釋,其中2名嫌犯本月11日(週四)被控謀殺罪名,案件訂于2月13日過堂。
週三(10日),柔州總警長拿督莫哈末卡利召開記者會說,警方也也發出通緝令,急晤另9名涉嫌此案的華裔嫌犯助查。
然而,武吉阿曼刑事調查局總監拿督斯里旺阿末向“馬新社”說,警方不排除部分嫌犯已逃往泰國,但警方已掌握他們的離境記錄,包括一人相信就是主謀,警方已與泰國警方合作,有信心把涉案者繩之于法。
(本報李再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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