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菊君:該不該圍籬?
新山辦事處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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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幾年來,因治安問題,基本上只要是新興花園區,發展商都圍有圍籬及提供一段時期的保安服務,之后就交給居委會負責住宅的安全,至于舊住宅區也開始探討自設圍籬。
但這看似為所有居民好的“圍籬社區”措施,並非得到所有居民的認同,尤其是在原本建築圖測上沒有這項設施的花園區,以及具有數十年的舊住宅區。
在不少圍籬住宅區,就常有不願繳交保安管理費者,即使每月保安管理費只有區區50令吉,他們也不願繳付,而這些拒付者並非貧窮人士,相反的是住在豪宅的居民。
因為想吃“白吃的午餐”的人越來越多,為讓繳交率達致100%,居委會也不得不採取一些措施,例如不繳費者不能獲取通行卡,迫使有關居民進出都必須向保安人員通報,表明身分才能進入。
因此這些少數反對圍籬的居民,和居委會或居民大打出手的畫面或故意破壞社區措施的事件,也時有所聞,甚至鬧上警局,上了新聞版面。
雖然反對圍籬笆者有權利提出反對,但圍籬社區若是在少數服從多數的情況下,且真正提供一個安全感給居民,試問他們有什麼反對的理由,甚至從中作梗?
至於那些擁有高薪且不願繳保安管理費居民,筆者也非常納悶,他們一邊繼續享受良好的保安服務,卻一毛不拔不肯和其他居民一起分擔,繼續貪便宜。
治安不靖,人人都要自保若團結一致,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不單整個社區的安全大為提升,社區凝聚力加強,居民互相認識互相幫忙,相信牛鬼蛇神都難以接近。
不贊同此類計劃者不要做“老鼠屎”,以致想要圍籬的居民,計劃受到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