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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城虐死“妹妹”案引公憤 內長吁勿向法官施壓
(新加坡20日訊)兩夫妻虐待低智商“妹妹”致死沒有被控謀殺引起公憤,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提醒,社會應避免使用輿論向法官施壓,要求加重刑罰,若刑罰不妥,控方或辯方都有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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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穆根今早發表面子書貼文說:“在任何案件中,被告獲得的刑罰,不應根據公眾在案件審訊時如何反應。”
《聯合早報》報導,內長說,他可以理解許多人對這起案件的憤怒,但同時也對一些人所發表意見感到不安。
他說,有些人抨擊辯護律師,而事實是,辯護律師有義務替當事人提出最強有力的辯護。
“如果律師在法庭上替當事人辯護得受公眾不斷騷擾,如果有那麼一天,對新加坡而言會是悲哀的。”
陳惠珍(右)和丈夫是從2014年8月起開始虐待余玉蓮(左),后者于2015年4月13日在床上死亡。
潘學泉與陳惠珍夫婦在家收容低智商女侍應生余玉蓮,虐待她長達8個月,用腰帶、垃圾桶、木棍、拖鞋及收縮性薄膜等物品毒打她,導致她骨頭斷裂,臀部皮開肉綻,遍體鱗傷。
總檢察署說,死者的死因是急性脂肪栓塞,夫妻無意殺人,謀殺誤殺罪都不成立,因此改控危險武器重傷罪。
兩人的罪名與判刑引發熱議,有人網上發起聯署請願,希望加重刑罰。上訴期限目前已過,控辯雙方都沒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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