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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市會首10月執法行動 拖3076車 發逾3萬罰單
(新山7日訊)新山市政局執法組今年首10個月進行拖車及開罰單行動,共發出3萬7924張罰單,並拖走3076輛違例泊車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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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市政局昨日指出,該局展開執法行動,旨在教育民眾將車泊在合法的泊車位。
該局強調,任何車輛泊在違法位置,牴觸1981年新山市政局防止髒亂條例,可被罰款250令吉,同時車主須繳付拖車費80令吉。
“一旦被拖往當局指定的泊車場后,車主須繳付第一天15令吉的停放費,以及接下來每天以5令吉計算的停放費。”
新山市政局指出,車主可在辦公時間向執法組繳交罰款和停放費后,才能取回車子。
任何詢問,可聯絡市政局執法組:07-219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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