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沒限時建可負擔房屋 發展商土地可被充公
(新山3日訊)柔佛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諾丁指出,目前有發展商在巴西古當與避蘭東擁有2000英畝土地,當中40%土地安排興建可負擔房屋,惟至今未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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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醒,如果發展商在興建可負擔房屋兩年期限內,未完成項目,按照州政府的規定,將充公發展商發展的土地。
“這項發展計劃已獲州政府批准,卻未按照州政府規定,在40%發展地興建可負擔房屋,州政府將嚴密關注。”
莫哈末卡立諾丁今早在嗎哂喜萊苑,主持可負擔房屋(RMMJ)鎖匙移交儀式後,召開記者會這麼說。
他意識到,柔州人民對房屋需求仍很高,但還是有人民覺得政府沒有想出對策,感到不滿意。
“依據目前柔政府付出的努力,至2020年將興建共6萬間可負擔房屋,如今已完成27%,甚至到了2023年,可總計興建10萬間可負擔房屋。”
所以,他呼吁柔州人民耐忍,因為政府正視人民擁屋為生活條件的首要考量,也會應不同市場要求,興建不同種類房屋,包括有地房屋(landed)與連棟住宅(Townhouse)等。
Shiya有限公司總執行長拿督阿都拉尤夫說,今日喜萊苑舉行可負擔房屋鎖匙移交儀式中,將296間連棟住宅單位交給購屋者。
他說,該連棟住宅單位價值15萬令吉,內有3間房間與兩間浴室;該發展商也會在新山市區發展項目中,興建其他可負擔房屋。
探討對付出租可負擔房屋購屋者
莫哈末卡立諾丁指示柔州秘書署屬下房屋局,探討人民申請可負擔房屋的機制,以對付買下可負擔房屋卻出租房屋的購屋者,甚至是收回房屋。
他說,有些人申請可負擔房屋很多年了,惟無下文,這是政府所關注的。
莫哈末卡立諾丁了解到有人成功申請可負擔房屋後,卻不住只租出去;另一旁廂則有人申請許久,都申請不到可負擔房屋,所以申請可負擔房屋機制出現問題。
大臣冀望房屋局加強執法,探討申請機制,例如他建議在買賣條約,增設禁止出租否則將收回房屋的條款。
“這些建議將交由房屋局處理,如何擬定完整機制,以免耽誤真正需要可負擔房屋的申請者。”
出席者包括巫統巴西古當區國會議員諾瑪拉、巴西古當市議會主席哈斯林,與柔州房屋局秘書莫哈末拉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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