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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鎮東:區分牙醫牙科專科 人民需花費更多錢
(居鑾3日訊)民主行動黨居鑾區國會議員劉鎮東認為,2017年牙醫法案第34(1)條文中區分牙醫和牙科專科,無助提升整體牙科醫療服務品質,反倒造成人民需要花費更多金錢和費用在牙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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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法案中的第34(1)條文清楚闡明,牙科專科必須註冊,得到牙科理事會和雅科專科評估委員會承認學歷和專業資格,以提供更好的牙科醫療服務給人民。
“這個法案出發點是好的,但恐造成牙科醫療服務的供需失衡,在公共醫療服務,更會導致牙科專科短缺的問題日益嚴重,尤其在小鎮和二線城市,像是砂拉越和沙巴”。
他與行動黨南蘭區國會議員劉強燕和柔州行動黨黨員吳啟聰日前發聯合聲明時,這么指出。
劉鎮東說,如果該法案在國會通過,私人界的牙醫只能進行最基本的牙科醫療服務,牙齒修复、口腔修复、牙周病治療、牙髓病治療則被定義為牙科專科服務。
他認為,政府在提升國家整體的牙科醫療服務的同時,更要確保大部分人民以可負擔的價錢進行牙科醫療服務。
他說,該法案理應在10月23日在國會复會時呈上后,讓國會議員細讀,卻在11月28日在國會通過一讀,今日完成二讀和三讀,似乎要在短時間內通過。
他呼吁衛生部長拿督斯里蘇巴馬念修提呈修改動議的要求,撤除第34(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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