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鎮發展機構管理欠佳 22商業單位未登記名下
(新山27日訊)《2016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2揭露,由鄉村及區域發展部管轄的東南鎮發展機構出現產業管理欠佳情況,包括22個總值達529萬令吉興建的商業單位,竟未登記在該機構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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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鎮發展機構成立的目的,是發展柔州東南鎮達30萬364公頃的土地,當中1萬3780.57公頃土地屬於該機構所有,產業和土地總值達1億1621萬令吉。
東南鎮發展機構主要是在管轄地範圍,提供屋業和商業設施,以促進旅遊活動,加速柔州東南鎮地區的經濟發展。
審計司是于去年12月至今年4月針對東南鎮發展機構進行審計工作,並對該機構屋業發展和租賃管理工作欠滿意。
沒定期收回租金
審計司發現該機構負責徵收租金的代理,並沒有定期將收回的款項移交該機構,並且報告也未準備。
同時,酒店租賃記錄不僅不完整,並且徵收租金工作也出現欠控制的情況。
審計司報告顯示,東南鎮發展機構于1996年至2012年興建22間工廠等商業單位,總值529萬令吉,至今都未登記該機構名下,並且單位租金也未列明租賃價格,以致大小範圍一樣,卻徵收同等價值租金。
從上述情況,審計司認為,該機構從未針對商店租賃價格進行評估工作。
東南鎮發展機構針對商業單位當初未登記在該機構名下解釋,是為讓地方政府進行基設建造工作,而該機構已在處理有關擁有權事宜。
審計司認為,商業單位未註冊在該機構名下,將令該機構承受失去產業權風險,同時,未進行租賃價格評估,也將導致租金出現不公平情況。
委14公司發展屋業計劃
5年後還在清理建築地
東南鎮發展機構截至今年初,共委任14間屋業發展公司在柏納哇鎮發展1556.94英畝屋業計劃,而審計司報告指出,有發展計劃經歷5年合約後,仍無起色,依舊處於清理建築地階段。
審計司報告指出,該機構與Millienium Blazer公司一同進行的發展合約于2012年簽訂,以進行發展總值達4286萬令吉的廉價屋、中價屋和商業發展計劃,但至今仍無起色。
東南鎮發展機構指出,因發展商圖測方面計算失誤,以致相關單位不批興建圖測,造成興建工程延期。
審計司認為,有關屋業計劃策劃不詳細,並且也出現延誤情況,委任的發展商已無法遵守原定的屋業發展程序。
另外,審計司也認為,該機構延長4個屋業發展計劃的期限做法不妥當,而這些發展計劃的公司,被延長的期限介於2年至13年之久。
審計司發現東南鎮發展機構也沒為向5個屋業計劃發展商索取總值2105萬令吉的回酬,合資企業回酬徵收工作管理不理想。
5管理人任子公司總執行長
工作恐出現利益爭議
審計司發現,東南鎮發展機構內部5名管理人員,分別在該機構的4間子公司擔任總執行長等職務長達2年至7年,令管理工作恐出現利益爭議。
東南鎮發展機構在針對審計司提問時,回答稱此刻安排只是短暫性安排,讓管理人員成為子公司高層,而該機構今年7月已針對子公司總執行長一職,招募外界人士或機構內部人員擔任。
有關職務的面試工作將在近期展開,而子公司新總執行長的職務將于2018年1月生效。
不過,審計司認為,東南鎮發展機構的工作架構出現利益衝突,難保工作上的決定可達公平。
此外,審計司認為東南鎮發展機構在遴選合作夥伴進行屋業發展項目時,竟然選擇2間分別從事保安與汽車零件公司合作,而這兩家公司毫無屋業發展經驗,令總審計司認為合作對象不恰當。
審計司也批評該機構,沒有標準作業程序,如進行土地估價等,並且管理顧問委員會也沒有履行職責,針對屋業計劃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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