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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鬧離婚陷憂鬱 菲女一天刷卡逾37萬

    嫁到本地的菲律賓女聲稱,丈夫提出離婚讓她陷入憂鬱,才會狂刷卡花錢解壓。(示意圖)

    (新加坡24日訊)因與月入3萬多元(逾9.3萬令吉)的丈夫鬧離婚,嫁到新加坡的菲律賓女子陷入憂鬱,聲稱為解壓大肆揮霍,狂買金條、首飾,一天內刷掉12萬元(約37.2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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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之後再轉賣首飾套現環遊世界、上美容院和健身房“自我提升”。

    嫁到本地的31歲菲律賓女子是在2008年來新度假時,認識在本地工作的44歲馬來西亞籍丈夫。兩人認識、交往數月後同居5年,直到2014年才註冊結婚。他們至今沒有生孩子。

    其間,男方作為公司董事,每月以3萬1000元的高收入養家,女方根本無後顧之憂,無需工作。

    不過去年底,女方指男方動不動就生她的氣,懷疑男方搞婚外情。

    兩人感情迅速惡化,男方最終提出離婚。女方聲稱,男方鬧離婚讓她陷入憂鬱,甚至得看心理醫生吃藥。

    她也採納醫生建議,參與放鬆身心活動。豈料,她解壓的方法竟是狂刷丈夫給她的附屬卡,亂買金條、首飾,一天內就累計了12萬元的卡債。

    隔天,她收到離婚文件,讀了離婚條件後,嚇得帶著金條等“戰利品”跑回菲律賓,並靠著轉賣“戰利品”套現,繼續過奢華生活,包括上課自我提升、申請健身房課程、上美容院和旅行,短短兩個月花完8萬多新元(約24.8萬令吉)。

    這時,她才聯絡男方談離婚事宜,主要是要求對方支付贍養費,但對方拒絕,也驚發現男方已經取消她的居留證。她因此入稟法庭,申請每月8300元(約2萬5730令吉)的贍養費。

    法官裁定 男方須付贍養費

    法官根據菲律賓的生活水平,裁定男方每月須支付1500元(約4650令吉)贍養費。

    法官裁定男方從今年8月起,須每月支付1500元贍養費。但男方不服提上訴。

    男方指女方在回菲律賓前,已經拿走了一大筆錢,包括累計了12萬元的附屬卡消費、從銀行聯名戶頭提走4萬元(約12.4萬令吉),並拿走家中保險箱價值2萬元(約6.2萬令吉)的首飾。

    他覺得女方佔他的便宜,嘗試向她追討又不成功,因此認為自己無需支付贍養費。

    不過法官認為,男方既然曾向女方追討回他的錢,就不能同時把那筆錢視為給女方的贍養費,因此裁定男方必須支付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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