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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7人身分簽手機配套再賤賣 大馬好賭男坐牢一年
大馬好賭男盜用7人身分,5個月內簽線盜走16台總值超過2萬元(約6萬2000令吉)的手機,被新加坡法庭判坐牢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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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31歲的卓偉權,他案發時在閣室(COURTS)擔任組長,負責為顧客簽手機配套。
他面對16項刑事法典第468條文(偽造文件)的罪行,控方針對其中7項罪行提控,其餘在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根據案情,一名淡濱尼閣室霸級店的顧客,今年2月7日到警局報案,表示自己的身分證被盜用,與星和(StarHub)簽了3份手機配套,而申請是從閣室提交的。
兩家公司是獨家合作夥伴關係,閣室的手機都由星和提供,閣室也能協助顧客續約或簽下星和手機配套。
案情顯示,在去年9月,被告盜用別人資料及冒充簽名,在所工作的地方簽下新手機配套。根據服務協定,顧客只要簽下手機配套,就能以比原價低的價格買到新手機。
為了掩人耳目,被告不選擇直接偷手機,而是在盜用別人身分後,交上這筆買手機的優惠首款,並拿到手機和收據才過公司的安檢。
案情顯示,共有7人的身份被盜用,其中包括3名顧客,還有被告房東的家屬等人。
被告坦承因好賭,把這些手機在網上以千元的低價賣出,再把錢換成令吉帶回馬來西亞養家。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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