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1400萬令吉排屋 獅城阿嬤告長孫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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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1400萬令吉排屋 獅城阿嬤告長孫

    阿嬤為排屋,與長孫鬧上法庭。

    (新加坡8日訊)80歲阿嬤為市價約475萬元(約1472萬令吉)的排屋,將長孫告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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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嬤稱排屋雖在已故丈夫名下,但她有出錢購買,要求繼續住在排屋,並要法官判她有排屋60.3%權益。

    《新明日報》報導,據法庭文件顯示,起訴人是80歲的阿嬤林雲娘,她14歲時便嫁給大她4歲的丈夫洪豪師,兩人育有4名兒子和一名女兒。

    洪豪獅在2014年6月5日過世,享年83歲,留下一間在花拉路(Farrer Road)的排屋。

    網上資料顯示,排屋市價約475萬元。

    阿嬤聲稱擁有排屋部分權益,因此與身為丈夫遺產執行人的長孫洪偉財鬧上法庭。

    阿嬤聲稱,她婚後與丈夫和孩子住在鋅板屋,但後來屋子在1965年被政府徵收,獲得6000元(約1萬8600令吉)賠償。丈夫後來在1967年以3萬6500元(約11萬令吉)價錢購買排屋,當中有60.3%是阿嬤出的錢,以及一半政府徵收屋子的賠償金。

    阿嬤說當時丈夫是一家之主,因此排屋才會在丈夫名下,不過買屋錢她有份出資,因此要求法官讓她繼續住在排屋裡,並判她擁有排屋60.3%權益。

    針對阿嬤的說法,辯方提出一些反駁。

    辯方指排屋是在1967年7月18日以3萬3900元(約10萬令吉)的價錢購得,而阿嬤沒有出到半分錢。

    辯方立場是,要遵照洪豪師遺願辦事,取得排屋擁有權,將排屋賣掉,並在償還洪豪師葬禮和稅務等費用後,根據遺囑內容分配遺產。(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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