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資料狂刷信用卡 空少判坐牢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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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4日訊)28歲空少從“黑網”盜取他人信用卡資料,網上掃購價值超過2萬4000元(7萬4400令吉)名牌手機、相機、化妝品等再變賣套利,前午被判坐牢36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莫哈末亞當(28歲)早在2016年就學會了如何利用線上付費服務平台貝寶(PayPal)的漏洞。同年4月,他從黑網(Deep Web)那裡買到他人的貝寶賬戶資料後,從中成功盜取信用卡資料,並在短短5分鐘內,用盜來的信用卡在網上狂購物,當中包括名牌手機。
為不留罪證,被告處事相當小心,不僅使用軟件刪除自己的電腦記錄,還在網購後用第三方的地址收貨,以防被追蹤。貨到手後,被告就會拿去轉賣,從中謀利。
他被揭發後,去年7月遭逮捕,但不知悔改的他被保釋期間繼續干案,盜用信用卡資料後去購買照相機和化妝品等,11月底再度遭逮捕。
控方指出,被告所欺騙的金額超過2萬4000元,至今沒有做出任何賠償。此外,他騙空姐能幫她買到便宜酒店和機票,結果拿了錢後竟跑路。
被告前午面對96項控狀,包括欺騙罪、失信罪和牴觸濫用電腦和網絡安全法令等控狀。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因跌倒患上分離性遺忘症(dissociative amnesia),已忘記自己如何犯案,望法官輕判。
收14歲男生為徒
被告收14歲男生為徒,教他如何盜用他人資料賺錢,對方得逞後奉上500元(1550令吉)“謝師費”。
被告在網上認識一名14歲男生,兩人一拍即合後,被告竟收他為徒。
被告在網上“授課”,每堂課原收近135元(418令吉)學費,但因認為學生是小弟,不打算收他學費。
男生和他的哥哥“學以致用”,從中賺了一筆錢,為答謝而主動獻上500元“謝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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