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同性戀手機軟件邀約 冒充警員打搶男子
(新加坡1日訊)通過同性戀者使用的手機軟件邀約男子,29歲獅城男和同夥自導自演,冒充警員打搶受害者,被判坐牢3年和12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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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智商低,搶到的3000元(約9300令吉)財物中,只拿到10元(約31令吉)和一個充電器,其他財物都歸同夥所有。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8月25日晚上10時45分許,地點在芽籠一帶的基里瑪路。
涉及本案的被告是29歲的張明家,他的同夥是41歲的伊斯干達,為保護受害人身分,法庭發出限制令(gag order),媒體不能刊登任何會指向受害人身分的資料。
根據案情,同夥先通過同性戀者使用的手機軟件認識了27歲受害人,跟被告商量後,使用軟件引對方出來,接著打劫他。
兩人也打算假扮警察,聲稱有受害人的把柄在手,好讓他乖乖就範。
精心策劃後,同夥在軟件上假冒洋人,邀受害人在晚上出來“約會”,接著就在事發地點附近一個巴士站埋伏。
毫不知情的受害人經過巴士站時被攔下,兩人聲稱是警察,其中被告還拿出一個手電筒虛張聲勢,甚至擺弄著易通卡,稱是警察證。
雖受害人半信半疑,但仍乖乖就範,此時被告開始拉扯受害人的包包,對方驚見後立刻反抗,同夥卻趁機箍著受害人的頸項。
驚嚇過度的受害人好不容易掙脫,趕忙逃跑,兩人對他窮追不捨,趁對方跌倒時搶走他的包包。
被告昨午面對3項控狀,包括一項打劫罪和一項假冒公務員罪。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3年和鞭打12下。(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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