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搞女傭 兒子鎖家門 獅城老母親控告3兒
(新加坡1日訊)人到晚年才發現老伴與家中女傭搞外遇,89歲老婦離婚不成,聲稱原本拿到老公的20萬元(約62萬令吉)補償費,豈料錢被小兒子扣住,其他兒子則把她丟棄在老人院,甚至為家門“加鎖”,不讓媽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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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如今與四兒子起訴另外3名兒子,即長子、次子和幼子,指3人霸佔理應屬于老婦的資產,包括20萬元補償費和3個店屋房產,其中兩個房產市價約520萬元(約1612萬令吉)。
《聯合晚報》報導,這起爭產案昨天在高庭開審,今早續審,起訴人分別是陳蓮(89歲)和林振華(55歲),3名答辯人是林振慶(60多歲)、林振宏(59歲)和林振新(46歲)。
一家之主林玉瑞在2014年5月26日過世,享年92歲,生前經營雞蛋農場,與老婦結婚超過60年,育有6名兒子和兩名女兒。
夫妻倆聯名擁有一個位于武吉班讓環路的組屋單位,老翁也買下3個組屋店屋單位,分別位于德惠巷、實龍崗北一道和裕廊西41街。
訴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2009年左右,老婦發現老翁與家中女傭搞外遇,氣得興師問罪,豈料老翁不但沒有悔意,還變得暴力,導致老婦受打擊和承受壓力。
老婦稱,由于長子與次子與父親關係很好,甚至維護父親的婚外情,老婦稱因擔心自己的安危,決定搬去與四兒子同住。她也一度被三兒子送到老人院,住了一年多的時間。(部分人名譯音)
曾遺棄組屋底層不顧
老婦曾經“居無定所”,被不同兒子輪流接回家住,也曾遭遺棄在組屋底層,孩子們也為母親住老人院的費用鬧上法院。
訴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老婦離家出走后,原本好好地住在四兒子的家,但在2010年左右,訴方指五兒子“悄悄”地被母親接回家住,但只住了兩周,母親就被五兒子趕出家門。
根據辯方的說法,五兒子當時甚至把母親“遺棄”在組屋底層不顧,直至三兒子把他接回家。
豈料好景不長,三兒子不久后就把母親送到老人院。
訴方指出,三兒子接著向法院申請,成功要求法庭下令所有孩子們,都得支付母親住老人院的費用。
四兒子聲稱,他過后到老人院探望母親,驚見母親狀況糟糕,2011年2月再次接母親回家住。
訴方指幼子得知后,馬上到法院申請撤銷得支付老人院費用的庭令。
組屋加鎖趕出家門
2010年5月,老婦提出離婚,但最終放棄,接受老翁提供的20萬元補償。
但老婦稱,她在幼子的遊說下,把20萬元存入與后者的聯名戶頭,結果受到幼子的阻撓,沒法成功提出任何款項來供養自己。
訴方稱,老翁過世后,為阻止老婦回到武吉班讓的住家,長子與幼子在組屋單位加上額外的門鎖,訴方說:“這么做等于把老婦趕出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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