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搶5中學生310 男子被控上庭
(新加坡14日訊)男子疑沒錢花,涉搶5名中學生近100元(約310令吉),甚至掌摑其中一名14歲少年,今早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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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發出文告,昨早9時55分接獲報案,5名受害人在後港3道一帶遭搶劫,其中一人還被襲擊。當局接獲投報後,宏茂橋警署的警員立刻展開大規模的調查,並火速在12小時內將嫌犯逮捕。
嫌犯謝國龍(31歲)今早在搶劫傷人罪下被控上法庭。根據控狀,他昨早9時40分,在後港3道第2座組屋搶劫一名14歲的男童39元(約121令吉),還掌摑他一巴掌。
據《新明日報》探悉,當時少年和其他4名同學在組屋一帶溜躂,豈料被告突然衝出來,涉掌摑他一巴掌,之後就伸手要錢。五人被嚇得動也不敢動,乖乖交出近100元現金。被告得寸進尺,臨走前再次掌摑少年一巴掌。
5人深受驚嚇,為揭發被告惡行,決定報警求助。
被告今早身穿藍色襯衫被還押上庭,他頭髮零亂,說話時口齒不清。
控方稱,他相信涉及其他搶劫罪,要求案展兩週。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允許被告以3萬元被保釋。被告說他來自貧苦家庭,無法籌保,因此只好被還押,案件將在本月27日過堂。(人名譯音)
被告庭上堅稱無罪,還稱:“他們五對一,對我很不利!”
獲悉保釋金高達3萬元(約9.3萬令吉),被告用華語懇求法官降低保金,好讓他出去尋找證人,證明他的清白。“我根本沒錯,他們五對一,供詞對我很不利!”
但法官說,被告所面臨的罪名相當嚴重,保金一般是5萬元(約15.5萬令吉),眼看涉及款項不大,已破例降低到3萬元。
打劫傷人罪名若成立,至少可被判坐牢五年兼打鞭12下。
母親流淚苦勸兒子自首,兒子主動到警局投案。
記者走訪被告住家,母親黃女士(53歲)受訪時說,事發當天因要忙著帶孫,便叫兒子幫忙下樓買早餐,豈料兒子遲遲不歸,最後上門的竟然是四名便衣警察。
“警察拿兒子的照片叫我認人,說他犯了罪,離開前留下了聯絡電話。”
黃女士說,她之後打了多通電話給兒子,追問他的去向,也勸他去自首。
據瞭解,被告為了不讓家人擔心,主動到警局自首,當晚再被帶回住家接受調查。
黃女士坦言,兒子以往文靜乖巧,近年來不知何故開始學壞,常去喝酒打遊戲,至今仍在找工作。
“兒子剛從法庭打電話來說他是無辜的,我相信他的話,卻又沒能力籌到3萬元的保釋金。”
淚流滿面的黃女士稱,目前只希望能找到義務律師幫忙,幫兒子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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