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車就在一瞬間 孩子等母親打傘 匪徒強行開走車
(振林山12日訊)又是一宗小孩留在車,被匪徒連人帶車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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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小孩在車上等待母親拿雨傘接下車時,遭搶車匪連人帶車劫走,搶車匪飛馳逃走時,幸先后將兩名小孩棄在不同地點!
搶車匪將兩名小孩遺棄后,在行駛約一小時之后遇車禍,只好棄車,趁亂逃之夭夭。
此案于今早7時45分左右,在華陽城(Taman Pulai Indah)發生。之后,搶車匪逃走途中,于今早8時45分左右在烏魯槽撞上羅厘。
依斯干達布蒂里警區主任諾哈欣發布案情指出,車上兩名小孩分別是5歲男童和3歲女童,幸無大礙。
他說,根據調查,兩名孩子的母親(32歲)當時駕駛黑色第二國產邁薇轎車,相信準備將兩名孩子載至其父親家,當時下雨,事主下車走到車后廂準備拿雨傘時,突然一名戴著藍色帽子的男子坐在司機駕座,並迅速反鎖車門,坐在車上的事主兩名孩子一併載走。
他說,該母親當時緊貼著轎車拍打車窗,搶車匪猛踩油門駕走轎車,導致她右手臂和指甲受傷。
“之后,女事主的弟弟開車追逐,並在距離住家數條巷子的路邊,發現女事主的3歲女兒被遺棄路邊。”
“女事主接著趕緊到江加埔萊警局報案,而在同一時候,女事主接到弟弟來電,指一名目擊者見到她5歲的兒子被棄在華陽城的主要入口處,並已將男童載回女事主父親家。”
諾哈欣說,今日上午8時45分左右,搶車嫌犯在烏魯槽發生車禍,撞上一輛羅厘后方,搶車嫌犯與另一名同夥逃跑。
只搶走車上手機
諾哈欣指出,搶車匪最終只搶走女事主放在車上的手機。
他說,女事主僅受皮外傷,其兩名小孩沒有受傷。
他說,警方仍在調查此案,至今未有任何嫌犯落網。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95條文(結夥搶劫)及第363條文(擄綁)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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