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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2竊賊購買賊贓 廢鐵收購商被捕
報導:白寧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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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加末9日訊)廢鐵收購商疑以30令吉,向2名竊賊收購賊贓后,遭警方逮捕助查。
據了解,2名43歲和37歲竊賊日前凌晨1時,在焜明園住宅區行竊時,遭警方逮捕,警方當時援引刑事法典379條文(偷竊)調查,并扣留2人為期4天。
經過進一步調查,警方揭發2名嫌犯將賊贓賣給37歲廢鐵收購商。
昔加末警區主任拉勿今日受詢時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11條文(非法擁有賊贓),調查收購商。
他坦承,收購商目前已獲保釋,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拉勿促請廢鐵收購商在交易時,必須要求賣家提出販售物品的擁有證明,例如賣家轉賣舊車時,應出示車卡,證明賣家是該物品擁有者。
他呼吁收購商協助警方打擊罪犯,一旦發現有人售賣可疑物品,立刻致電昔加末警局(07-9324222)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