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證件索賄4450 前登記局官員控5罪
(新山18日訊)國民登記局調查及執法組前官員索賄4450令吉,偽造證件以協助申請大馬卡,今日被控5項罪狀時,哭紅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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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庫再里(36歲)被捕前,是在甘拔士實達熱帶園的內政部大廈國民登記局任職,于案發后即去年12月1日遭到停職處分。
他今早雙手上銬,被反貪污委員會官員,押往新山第一刑事推事庭提控,被告面對2項欺騙及3項偽造文件罪狀。
根據首及次控狀,被告于2015年3月間,以可協助申請大馬卡為由,向同一名女受害人2次索取150及300令吉,牴觸刑事法典417(欺騙)條文。
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監禁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此外,在第三、四及五項控狀,被告于2012年6月24日及2013年2月26日,分別向2名受害人索取1000令吉,及另一人2000令吉,以作為偽造申請大馬卡文件的酬勞,牴觸刑事法典465(偽造文件)條文。
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對這5項控狀皆不認罪,並在庭上頻頻以衣袖,擦拭雙眼。
由於負責承審此案的地庭法官今日告假,案件今早移交至第三推事庭提控。
推事莫哈末阿茲蘭沙訂于明日過堂,以交由負責此案的地庭法官裁定,是否允准被告保釋。
負責此案的主控官為反貪會檢控官諾莎麗娜,被告的代表律師是諾阿菲卡。
(本報李再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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