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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藏5非法外勞 印尼女郎監禁4年
(新山14日訊)窩藏5名非法外勞,被判監禁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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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0歲印尼籍女郎因窩藏5名非法外勞,昨日被控上高庭。
被告伊卡被控于去年9月22日下午4時許,在新山阿都沙馬1路的住家,與另一名在逃嫌犯,窩藏或包庇5名印尼籍非法外勞,牴觸2007年反人口販賣及反走私移民法令26H條文,並可與刑事法典34條文同讀。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代表律師梅麗莎為被告求情說,被告在印尼有兩名分別16歲和10歲的弟弟需要供養,家計負擔沉重,才來馬準備在餐飲店工作。
“不料被告來馬后,卻被安排到一住家做女傭,不僅護照被僱主沒收,也遭毆打。”
她說,被告伺機逃出后,才成為庇護非法外勞的看守員。
主控官諾麗達尤指出,被告行為影響國家安全,應該嚴懲。
法官柯林勞倫斯判處被告入獄4年,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案情顯示,警方在接到投報后展開突擊行動,逮捕到5名印尼籍外勞和被告。5名印尼籍外勞被警方錄取口供時,一致指出被告就是該民宅的看守員,負責開門讓他們入屋,包括向他們徵收30令吉住宿費及準備膳食等。
5名非法外勞已于5月15日被遣送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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