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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年輕女文員吃豹子膽 8個月私吞公司120萬買名牌
到新加坡開工兩個月就開始私吞公款,22歲來自大馬的物流公司女文員,8個月內偷拿公司近39萬元(約120萬令吉)去買車和名牌貨,被判坐牢3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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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報道,被告張伊麗絲(22歲)承認於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5月,私吞公司UBTS共38萬8711元,法官昨午宣判。
被告求情時表示自己案發時只有21歲,太年輕不懂事。從馬來西亞趕來的父母,也說被告是個孝順女,只是一時迷茫做錯事,懇請法官輕判。
控方則表示,被告有預謀幹案,精心策劃和用盡許多方法偷拿公司的公款,而且行徑越來越大膽,在短短8個月裡就私吞大筆款項,讓公司蒙受損失。
此外,被告案發後沒有償還任何款項,缺乏悔意,她也用私吞的公款去購買名牌物品,這些都加重了她的罪責,要求法官判監3年半。
法官考慮後,奉勸被告在牢裡反省也希望她能改過自新,判她坐牢3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