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俊榮:古物保育須長遠規劃
峇株巴轄辦事處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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峇株巴轄開埠123年,留下許多見證歷史的老街、老店及老建築物。據馬華市議員黨鞭江明光提供的數據,峇市13條老街共有逾400座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單單在俗稱布店街的帆加蘭路就有58座老建築物。
這些彌足珍貴的老建築物,分為三大組別,包括獨具一格建築特色(262座)、英國殖民地風格(101座)及具有藝術裝飾風格(33座),另有少部分屬于舊時代建築風格。
其中11座建築物更屬于地標式的歷史建築,包括1894年建成的市議會、1897年建成的郵政局、峇株巴轄法庭、舊警局及1931年建成的峇株巴轄中華總商會。
這些歷史建築物雖飽受歲月摧殘,卻保留至今,未被拆除重建,繼續留在原處默默見證峇株市區的歷史演變,未來隨著時間的推進,將越老越珍貴,這些都是值得永久保存的文物遺產。
保護文物古跡須有長遠規劃,地方政府在這方面應扮演主導角色,除了在規劃發展大藍圖時顧及文物古跡的存廢,也應成立“古物保育及諮詢委員會”進行古物評級工作,並展開“活化歷史建築計劃”,為古物增添附加價值,避免只是一味保存古物,卻讓這些歷史建築物淪為廢墟。
對于私人物業,政府可考慮提供財政援助,幫助相關業主及社團把歷史建築物活化再利用。針對一級受保護歷史建築,政府可提供維修建築物的資助,當建築物面臨拆卸威脅時,更應按個案與業主商討提供經濟誘因以保存建築物,畢竟古物一旦拆毀將無法“複製”,歷史也不會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