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彥運:廢棄車與廢棄屋
古來辦事處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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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來市議會最近展開處理廢棄轎車行動,將長久泊置在公共泊車場、路旁或住宅區的廢棄轎車拖走,確認沒有車主認領后,將交由車廠肢解。
這種做法是正確的,因為廢棄轎車如果沒有人處理,任由它“自生自滅”,不但影響市容,而且還會造成環境衛生問題。一些廢棄轎車下雨時漏水,造成積水極易滋生蚊蟲。這也是當局積極處理廢棄轎車的原因之一。
其實,除了廢棄轎車,空置房屋也是地方政府當局必需考慮解決的難題之一。比起廢棄轎車,住宅區內的廢棄房屋造成的問題更加複雜棘手。
不論是花園住宅區,還是華人新村,往往可以發現一些沒有人居住的房屋雜草叢生,不但會窩藏蛇蟲,造成環境衛生問題,而且還有可能成為癮君子或不法分子藏身的據點。
而一些貪圖方便,沒有公德心的居民,將一些垃圾或廢料,乾脆丟棄在廢棄房屋的範圍或庭院。
筆者曾經走訪古來新村,發現當地大約有30% 的房屋是空置,其中有些屋子空置長達30年,主要原因是屋主的第二代很多已經在買了新屋,再加上新村屋子不易申請到地契,要轉手出售也不容易,而且也沒價值,于是長久空置。
由于涉及私人產業,縣署及市議會也不能隨意進入私人房產範圍進行清理。
有鑑于此,地方政府應該積極的採取措施,尋找這些空置房屋的屋主,勒令他們清理房屋,或處理房產。在一定的期限過后,地方政府應該對有關屋主開出罰單,或採取懲罰措施,以儆效尤。如果任由廢棄房屋自生自滅,將會衍生更多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