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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駕照還撞傷2志願警察 2飆車族被捕
(振林山15日訊)2名17歲飆車族不僅無駕照駕駛,還撞傷2名后備志願警察,最終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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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落網的飆車族來自新邦令金,他們在尿液檢驗時更呈現陽性反應。
笨珍警區主任查卡利亞指出,2名巫裔后備志願警察是前晚11時30分,在笨珍商業中心,參與警方的取締飆車族行動時,遭2名飆車族撞傷。
“35歲的海米,臉部和頭部受傷,35歲的哈茲,腳部受傷,目前已無大礙。”
他說,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魯莽駕駛)調查,一旦被控罪成,可被監禁最多5年,罰款最少5000令吉或最多1萬5000令吉。
接投訴展開取締
他說,在上述取締行動中,共有9名交警和13名后備志願警察參與,取締行動從下午4時30分開始至晚上12時結束。
他說,笨珍商業中心漁業碼頭已成為飆車族的聚集地,警方已接獲民眾的投訴,並多次展開取締行動。
他也提醒為人父母,勿讓沒有駕照和未達法定年齡的孩子騎摩哆,否則一旦被捕,父母也可遭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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